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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二外教学中的语法教学
作者:宋倩
来源:《读写算》2014年第22期
我国高校普遍开设有日语二外课程。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该课程作为必修课或选修课,一般开设2学年,每周授课4课时。与日语专业的4学年,每周不少于16课时的课程设置相比,受课时的限制,日语二外要像日语专业那样明确的划分课型,面面俱到地开展"听说读写译"的教学活动是非常困难且不现实的。另一方面,这门课程的教学要求是通过课堂教学认识2000个词汇,正确熟练地掌握48组句型,并将其运用到日常的交流对话之中。实际的教学要求也决定了日语二外课程的教学重点。长期以来,日语二外课程便形成了以应试能力为判定基准,以词汇、语法的传授为重点的教学模式。
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词汇、语法的教学效果却并不显著。灌输式的教学形式,让学生感到日语二外学习的单一枯燥;词汇、语法的重复式记忆,也让学生感到日语二外学习的痛苦不堪。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知识点的大量累积,导致学生学习失去兴趣,甚至产生厌倦、逃课的现象,而达不到教学的目标。
笔者担任日语二外的教学工作以来,一直不断的总结和思考,并在实际的教学活动中,总结了一套在日语二外课程中关于语法教学的心得体会。这不仅丰富了自己的教学手段,同时也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语法体系,更好地掌握并记忆日语语法。这在教学实践中获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以下,笔者将对日语二外教学中的语法教学进行简单的说明。
首先,是对每个语法点的充分理解和分析。这是学习语法的前提也是基础。虽然教材中对每个语法点的接续、用法都做有说明,也附有相应的例句,但在讲授语法时,为语法而教语法,一味让学生死记硬背的教学效果肯定是不佳的。很多时候学生并不清楚语法该用在什么场合,该如何正确的使用。因而语法的教学,不仅是告知该语法的中文含义,而且应该让学生知道语法的形式是如何构成的,表达什么样的思想,传递什么样的情感。比如,在《新版标准日本语》初级上册的第21课中有「~~(た)ことがあります」这个句型。在教材中只是讲到该句型的接续为动词的过去形,通常是指至少半年前发生的事情,表示过去的经历。如例句"北京へ行ったことがありますか。"(你曾经去过北京吗?)而在实际的教学中,学生常常会疑惑:为什么就不能用"北京へ行きましたか。"呢?所以教师在讲授这个语法点的时候,需让学生知道:「~~(た)ことがあります」这个句型表示曾经的经历,虽然与「~~ました」这个句型所叙述的客观事实一致,但它侧重是有一种感慨的语气进行回忆,带有强烈的主观情感于其中。而这一点是「~~ました」这个句型没有的。于是,学生对这个语法就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能更好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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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于繁多的语法点的教学,笔者也总结了一些方法。这些方法能更好的帮助学生学习和记忆。
1归纳法。在日语语法中,很多语法都有多个用法。学生在学习之后,容易混淆或是遗忘。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根据教材中出现的顺序,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帮助学生进行归纳总结。这样可以让语法点形成体系,有助于语法点的记忆。例如:格助词に的用法,在《新版标准日本语》初级上册中就有多个用法。可做这样的归纳: ① 表示存在的地点。如:部屋に机があります。(第4课) ② 表示具体的时间点。如:森さんは7時に起きます。(第5课) ③ 表示对象。如:李さんは明日長島さんに会います。(第8课) ④ 表示目的。如:午後郵便局へ荷物を出しに行きます。(第13课)
⑤ 表示频率,次数。如:李さんは一週間に2回プールへ行きます。(第13课) ⑥ 表示附着点。如:小野さんは公園でボートに乗りました。(第15课) ⑦ 表示目的地。如:李さんは病院に行きます。(第15课)
2分解法。当讲授一个语法点时,教师可联系之前学习过的语法,进行分解式教学。使学生了解该语法的构成原理和变化规则,顺利过渡到新语法的学习。比如:在《新版标准日本语》初级上册的第19课中的「~~なければなりません」这个句型。在教材中写到该句型接动词未然形,表示"必须~~"的含义。但很多学生曾提出这样的疑惑:这个句型最后为「~~ません」,是否定表现,为什么还是肯定的含义呢?
那么教师在讲授该句型时就可用到分解法。将其分解为「~なければ」和「~なりません」两个部分。接着将「~なければ」和「~ない」联系,就知道なければ是ない的假定形,表示"如果不~~~";接着又将「~なりません」和「~なる」联系,就知道なりません是なる的否定表现,表示"~~~是不可以的,不行的"。于是将这两部分相结合,"如果不~~就不可以",双重否定表示肯定,这个句型翻译成"必须~~"就显得自然而然了。这样的分解式教学让学生更容易理解和掌握该句型。
3类比法。当讲授一个语法点时,教师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联系相似的语法点进行类比教学,使学生更好的区别和使用。例如:「に」、「で」这二个格助词前面都能接地点,表示在某地。但在实际运用时很多学生却不能很好的区别使用。例如翻译:"在这儿不能停车"时到底该用"ここで車を止めてはいけません。"还是"ここに車を止めてはいけまん。"因而在讲授该语法点时教师可以用类比法进行教学。「に」表示地点时侧重于静态的地点,例如"部屋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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があります。"强调的是一个点的概念。而「で」侧重于动态的地点,例如"李さんは図書館で勉強します。"强调的是一个范围内做某个动作。所以"ここで車を止めてはいけません。"和"ここに車を止めてはいけません。"这两个句子从语法角度来说都是正确的,但是它们强调的重点不同。前者强调的是停车的动作,后者强调的是停车的位置。于是通过类比的教学形式,学生能更好的理解相似语法的区别,也能更好的运用于实际。
利用归纳法、分解法、类比法在教学中的使用,能更好的帮助学生理解语法点的用法和变化规则,也有助于学生的学习记忆。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前提是必须对每个语法点进行充分的理解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为这些方法的学习奠定基础,避免无本之木。语法的教学将这两步相结合,才能循序渐进,使学生充分理解掌握,从而保证语法教学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刘粉丽著.新版中日交流标准日本语[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4) [2]王武军著.日语教学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87(1)
[3]马丽著.日语二外教学点滴[J].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第72期,P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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