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护理人员排班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一、明确层级标准
护士长排班应根据护士学历水平、工作年限、专业技术水平和个人能力分层级上岗,设置N0—N4级五个层级,护理排班表中必须体现护士层级、职称、院龄、学历、分管床位。
二、实行责任包干
各病区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明确临床护理内涵及工作规范,对患者提供全面、全程的责任制整体护理措施。每位护士平均负责病人数≤8人,护士长排班应根据护士层级和综合能力实时进行动态调配,调配后排班表应有记录或有动态调配痕迹,体现出护理人员能力与所护理患者危重程度相符的原则,保证护理质量与护理安全。
三、落实岗位职责
每个层级护士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层层指导,完成所管患者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的优质护理服务,保证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护士长定期评价。节假日期间,护士长、副护士长、护士长助理(无护士长助理的科室由护士长指定一名护理骨干)至少保证一人在岗负责科室管理,并在排班表上体现。
四、合理调配人力
各科室按照护理工作量和专业技术等要求,实行弹性排班,增加高峰工作段、薄弱时间段、夜班的护士人力。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夜班实行双人双岗,各层级护士合理搭配,提高各班人数和技术力量均衡性,保证护理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和有效落实。
五、规范排班模式
统一全院排班,实行APN排班模式,减少交接次数和交接班环节中的安全隐患,加强中晚班薄弱环节中的人员力量,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护理服务。APN排班模式:A班(8:00—16:00)、P班(16:00-23:00)、N班(23:00-8:00)。同时,接班者应提前15-30分钟到达科室,护士长按照APN排班模式合理安排班次,注意层级搭配。
六、夜班排班管理
按照各层级护士管理模式,科室及护理部对夜班完成数量进行相应考核,具体标准如下:
(一) NO级三个月内须完成12次夜班(上下夜为1次夜班);N1级护士全年完成夜班50-60次;N2级护士全年完成夜班30-48次;N3级及以上层级的护士鼓励承担夜班,不做具体次数要求;
护理人员排班管理规定
(二)临床科室护士长、副护士长、40岁以上人员(含40岁,年龄计算以人事科档案年龄为依据,以当年12月31日满周岁为准)不值夜班,特殊情况由科室提出申请,报护理部审核决定;怀孕7个月以上,产后一年的护理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第六十一条、六十三条相关规定不值夜班。
(三)40岁以下(不含40岁,年龄计算以人事科档案年龄为依据,以当年12月31日满周岁为准)的办公护士、换药护士、护士长助理、责任组长等其他岗位的护士每月至少完成一次夜班(年龄与岗位要求同时满足则在满足年龄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要求值夜班);
(四)新聘护士满3个月,转科护士满1个月,经护士长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值夜班,考核内容包括:新入院急救病人的处理、医嘱执行、基础护理理论技能、专科急救仪器的使用、专科常见疾病病情观察及并发症处理、高危风险评估能力、核心制度执行(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巡视制度等)、护理文书书写、健康教育、交流沟通技巧、着装礼仪及同事的认可度等。
(五)有疾患不能胜任夜班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医院组织专家鉴定,科室护士长根据鉴定结果人性化排班。
(六)护士夜班费应在科内护士总绩效中核算(护士长、副护士长绩效除外),合计院方发放的夜班补贴,上夜不低于20元/个,下夜不低于30元/个。
(七)其他:二线班按值班小时数计算,满足8小时者算一个夜班。
七、值班相关奖惩
(一)凡N1级护士完成72次以上,N2级护士完成60次以上的予以奖励,每超出一次奖励100元(在科内二次绩效分配时进行奖励);每差一个夜班扣罚年终绩效100元(计取1-12月夜班次数),请假、孕期、哺乳期者扣除相应天数后、按照相应层级实际应上夜班数量计算,护士长每月将各层级护士夜班完成数量记录在护士长手册相应页面,每月报护理部。
(二)护士长未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排班、夜查房,经护理部查证属实,扣罚当月目标管理分1分,纳入全院护理管理排名。
(三)对不服从科室排班管理的人员,经护理部核实后,聘用护士予以解聘,在编护士一律待岗1-3个月(具体处罚措施参照《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因不服从排班导致脱岗、离岗引发的纠纷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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