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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2009级)
随着我院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学生素质要求的不断发展,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
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协作、向上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需求人才,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为评优评奖和就业推荐提供参考依据,现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特修订《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试行)》,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如下: 一、品德素质评价
序号
内 容
四、五星级寝室 C、D级寝室
1
寝室内务
寝室内务检查时涉及个人问题 不按作息时间要求回寝室就寝 未回寝室就寝
2
寝室纪律
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
违反学生公寓电脑使用规定
旷 课
加(减)分 +0.5、+1/次 -0.5、-1/次
备 注
寝室每位成员,5分封顶
寝室每位成员
责任人扣分并与等级寝室扣分累加计算,抽查期
-0.5/次
间评分双倍计算,入党积极分子、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担任学长职务的学生)、预备党员、党员双倍扣分
-1/次
1、周五、周六回寝时间:23:30 2、周日——周四回寝时间:23:00 周五、周六23:45,周日至周四23:15之后返校的作夜不归宿。有正当理由请假者除外。
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为准。
包括违反规定携带者、玩网络游戏者。 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或警告至留校察看处分。
-5/次
-10/次
-1/次
-1/节
早自修未到-1/次,晚
3
课堂与自修
纪律
早晚自修考勤
自修未到-2/次,迟到、早退-1/3次,携带早餐
者-0.5/次。
晨操、晨练无故缺勤
-1/次 每学年每人必须参加6次,不足者-1/
与专业相关讲座、报告
次;超过6次者,+1/2次, 5分封顶。凡要求统一参加但未到的,-1/次。
与专业相关讲座、报告指:行知论坛、校企合作宣讲会、校院组织的专业学术报告等。(各分院可根据专业实际,按不低于该标准另行制定)
4 活动参与
各类会议
未到-1/次 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学
各类会议指:校、院统一组织的主题班会、校院召开的必须参加的各类会议等。
各类活动指:全国、省、校、院、学生组织、班级各类文体、学科竞赛活动;同类项目不同级别只按一次加分;获奖参照能力素质评价加分。
其他情况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核定加分。
各类活动 科竞赛凭活动主办方相关证明+0.2/次。
好人好事及其他
5
通报表扬
公益活动受表彰者
违反四项基本原
日常行为违纪违规或受处分
7
违纪受处分 则的言行
校级+4/次,院级+2/次
6 -30-60
留校察看 -30
记过 -20
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30-60分。 严重警告 -15
警告 -10
通报批评
-5
十佳大学生
8
荣誉称号
优秀党员、优秀团干、团员 文明寝室 各级学生组织
参加各类 学生组织
各类社团负责人 班、团支委 学长
经考核,优秀+5,良好+2,合格+1,不合格不加分。
参加学校各个学生组织的,参考学校相关部门考核意见;学院各学生组织、各类社团负责人由院团委、全委会、各组织主席团联合考核;分院学生会、班委和学长由分院学工办考核。
校级+5,院级+3, 提名奖+2 校级+5,院级+3 校级+5,院级+3
不累计加分,集体荣誉成员减半加分。 寝室每位成员,其它特色寝室减半加分。
9
二、能力素质评价
序号
项目
内容 省十二大学科竞赛与专业组别的文体比赛
国家级 省部级 校级 院级
获国家认定的发明专利
1
研究创新40%
获国家认定的实用新型和外形设计专利
一等奖 +40 +30 +12 +5
加(减)分 二等奖 +35 +20 +8 +3
+40 +30
三等奖 +30 +15 +5 +2
优胜奖、成功参赛奖 +15 +10 +3 +1
成果若在受理过程中,接受受理当学年减半加分。
省十二大学科竞赛与专业组别的文体比赛以《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为依据。
备注
课题负责人加
课题结题
国家级+40,省部级+30,校级+12,院级+5
满分,课题成员减半加分
刊物级别划分参见学校科技处和社科处相关文件,其中第二作者加分权重为0.5,第三作者加分权重为0.25。
SCI期刊Ⅰ、Ⅱ区、权威刊物、SSCI、A&HCI+40 其他SCI、EI、ISTP、专著、一级刊物+32
学术论文
二级刊物+25
公开发表(有公开发行刊号)+18
音乐表演、艺术设计、社会体育专业学生通过三级+3,优秀+5;四级+8,优秀+15;六级+15,优秀+30。
全国大学生 英语等级考试
考级、考2
证、专业(职业)技能30%
计算机等级考试
文科计算机一级合格+3,优秀+5。理科通过计算机二级+3,优秀+5。文、理科通过计算机三级+5,优秀+6。
参见各分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参见各分院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其他学生通过四级+5,优秀+8;通过六级+10,优秀
+15。
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四级+5,优秀+8;通过八
级+10,优秀+15。
凡通过者,每年综合素质测评均可加分,但同一项目不能累计加分。
通过各类考证
专业技能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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