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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仁篇》载于《二程遗书》卷二上,是北宋学者程颢(1032—1085)于元丰二年(1079)在洛阳讲学时讨论哲学教育问题的著名篇章,是点拔其门人吕大临的记录,并由吕大临记录。
程颢,字伯淳,人称明道先生。祖籍中山博野(今属河北省),河南洛阳人。与其弟程颐合称“二程”,是宋明理学的奠基人,洛学的创始人之一。《识仁篇》全文虽不足300宇,但言简意深,立论精博,自朱熹以来,许多学者都认为:《识仁篇》是明道学说的精华所在。黄宗羲《宋元学案》卷十三《明道学案》援引朱熹语录:“《识仁篇》乃地位高者之事;”援引刘宗周言论:“《识仁篇》为程子见道分明语也。”现代学者冯友兰则将程颢《识仁篇》与王守仁的代表性著述《大学问》加以比较,认为明道《识仁篇》构成王阳明《大学问》之精旨。由此足以说明《识仁篇》在程颢学术思想体系中所占有的中心地位,及其对后世学者所产生的重大影响。 程明道的《识仁篇》全文如下:
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不须防检,不须穷索。若心懈,则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须穷索;存久自明,安待穷索!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明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须“反身而诚”,乃为大乐。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订顽》意思,乃备言此体,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未尝致纤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盖良知良能,元不丧失。以昔日习心未除,却须存习此心,久则可夺旧习。此理至约,惟患不能守。既能体之而乐,亦不患不能守也。
“学者须先识仁”,仁,是立志于学的人所必然面对、必须了解的问题。在中国传统哲学而言,“学”包涵了道德实践,或者说,“学”更重要的是道德实践。“识仁”,从成德功夫上说,“识”是体验,并非主客认知意义的认识,而是一种体悟与自觉的功夫,“识”是兼有体悟、实现之意。“仁”是主体透过自我转化、自我认识、自我体悟的活动,回返主体,从而达到“识仁”。从本体上说,仁既是一切道德法则,而又超越一切法则之上,同时统摄一切道德法则,为一切道德法则的根源,故又谓“全德”,亦名“至善”。据此我们可以说,在明道那里,“仁”为一切道德法则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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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在讲了“学者须先识仁”之后,紧接着讲“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所谓的“仁者”,是体仁之人,或能体仁之人。体仁的状态是“浑然与物同体”,体仁也要以“浑然与物同体”为最终目的。仁的基本特征是浑然与物同体,这意味着宇宙万物也是人自身的一部分。浑然一体,即没有主客、內外等一切分别,涵盖万物,普及一切。义、礼、智、信本来是各自独立的德目,但在仁的总体呈现下皆是仁的內容、仁的涵养。换言之,以仁为体,义、礼、智、信为用,所以说“义、礼、智、信皆仁也。”
“识得此理,以诚敬存之而已”,意思是明白了这个道理,就要以一种诚敬的态度保存之,即孟子所谓“存其心,养其性”的道德实践功夫。明道认为“识仁”“不须防检,不须穷索”,“防检”与“穷索”乃是有志于道(即识仁)但又未明澈者不可避免的事,这就需要“学者”明澈“仁体”的本义,才能够知道“识仁”或“体仁”的正确方法,从而也才能够更好地“以诚敬存之而已”。
考察之所以会出现“防检”与“穷索”的原因,则是“若心懈,则有防;理有未得,故须穷索”,由于心懈、未得理而需要防检、穷索。因此,“识仁”的正确方法是在“心”的活动上下功夫,如果能做到心不懈,则无须防检。至于理(或谓仁体),明道的功夫论则认为,只要“识仁”,即可“存久自明”,无须用力求索。既然自己已经与物为一体,还须用力“防检、穷索”吗?也就是说,“识仁”的正确方法是以“自心”去“自明”存于自己心中的“浑然与物同
体”的“仁体”,只要在“自心”上做功夫,就能够“体仁”,进而达至“识仁”的境界。
“此道与物无对。大不足以明之。”此“道”乃“仁道”(“仁体”),“物”乃宇宙万物。在仁的境界中,本是“仁者浑然与物同体”,浑然没有物我內外的分隔,所以说“此道与物无对”。“大”乃是形容仁体的体性、內容,“明”为说明、定义;“大不足以明之”表示“仁体”的体性涵盖一切,充塞于天地之间,因此不能够用一般的相对概念来表述广大悉备的“仁体”的大义。
若能识得“浑然与物同体”之理,则可以“知天”、“事天”,所以“天地之用皆我之用”,此所谓由自我本心而发的宇宙全体之大用。明道根据孟子“万物皆备于我”,以“反身而诚”的自我道德实践,即“求放心”的成德功夫,返回本心,乃为畅顺生命的大乐。《孟子》谓“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于是,“仁体”亦可谓“诚”,或“天之道”;“思诚”,对于孟子而言,则可谓之“反身”,即“求自身之放心”。孟子谓“反身而诚”,所谓“反”,即“反
求诸己”,思诚的功夫不是向外,而是向内;在明道《识仁篇》的语义下,“反身而诚”则可理解为自明心中的“仁体”而达到“仁”的境界。但是,若“反身未能诚”,即做了“思诚”的功夫而未能达到“诚”的状态或境界,之所以“思而未得”,乃是因为仍然停留于主客、物我、內外等相对的状态下,未能“浑然与物同体”,因此“未能诚”。“以己合彼”,意思是有意或刻意而作,这样终究亦不能把握“仁体”,又怎么可以得“大乐”呢?故曰:“若反身未诚,则犹是二物有对,以己合彼,终未有之,又安得乐!”
《订顽》是横渠的《西铭》的旧名,明道认为《订顽》详细地阐述“仁体”的本质与具体表现,明道认为横渠的《西铭》是真正把握到了“仁”之体。若能在“反身而诚”、物我无对的状态下保持“诚敬存之”,便不需要杂揉其他方法,这就是识仁的正确方法。所以说,“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下文引孟子语“勿忘勿助”,也正是解释“诚敬存之”之意。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此语前一句为“我故曰,告子未尝知义,以其外之也”,出自《孟子·公孙丑上》,句中的“正”相当于“止”,“而勿正”即“而勿止”,“必有事焉”之“事”是指培养自己心中的义之事。这句话的意思是:所以我说,告子不懂得义,因为他把义看成是心外的东西。我们一定要不断地培养自己内心中的义,不能停止下来,心中不要忘记,但也不要一厢情愿地去帮助它生长。这是孟子养气成德功夫的终极关怀方法,即“求放心”的方法。
“未尝致纤毫之力”,即不须用力,不须防失、造作等,亦即前文所言“不须防检,不须穷索”;只要回到“勿忘勿助”的状态,就是自然而然,顺性而作的行为、态度。“未尝致纤毫之力”是总结上句“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的判断语。明道以孟子语“必有事焉”为前提,指出一切“体仁”的实践功夫是建立在“必有事焉”的基础之上,即关键是在自己内心中有“体仁”一事,而不是外求于己身之外的别的东西。“勿忘”,不要忘失;“勿助”,不要助长,自然而然,所以“未尝致纤毫之力”。
“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前一“之”字是指本心,意思是说,这些就是如何“存自心”(即“体仁”)的方法。若能“存得”,才可谓之“有得”,换言之,即若能“存自心”、“体仁”,才能算是能“识仁”,从而达到“仁”的境界。
“盖良知良能元不丧失。以昔日习心未除,却须存习此心,久则可夺旧习。此理至约,惟患不能守。既能体而乐之,亦不患不能守也。”此句大意为:因为不虑而知,不学而能的“良知良能”是人本来就具有的,但经常被昏暗愚昧的“习心”所遮蔽。就算是以往的“习心未除”,也须存习“良知良能”的本心,久而久之,就可以排除“习心”,回复本心。这个道理非常简约,怕的只是不能持之以恒;只要能真切体会,以之为乐,也就不怕不能持之以恒了。为什么“体之”就能“乐之”呢?这是因为体的对象为“勿忘勿助”、自然而然的本心之“仁”,体之则可顺性而为、顺心而发,既顺人之本性,便不是勉强而为之,这就可以乐之、悦之。既然顺应本性地乐意做道德行为,也就是一种“自律道德”。对此,刘蕺山曰:“良知良能是本心,昏昧放逸是习心。向来不识此理,故种种本心为习心用;今来既识此理,故种种习心为本心转。又何患不存之,又存而不能期月守也﹖此程子见道分明语也。”
程明道的《识仁篇》,主要是包括“识仁”之“体”与“识仁”之“方”两个方面。程明道认为“仁之体”即是“浑然与物同体”,突出“仁”作为精神境界而非宇宙原理的意义,这一境界即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这是程明道以“一体”,即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来论“仁”,阐述“仁”的内涵。明道不仅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也说过“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莫非己”。人要把自己与宇宙万物看作息息相关的同体,宇宙每一部分都与自己存在密切联系,甚至宇宙万物都是我的身体的一部分,有了这样的境界,人不再是个体躯壳的虚我,天地为一身,莫非己也。这是以“一本”来论“仁”,阐述“仁”之“体”。
当然,程明道除了以“一体”来论“仁”之外,还有以“知觉”论“仁”以及以“生意”论“仁”。明道说:“医家以不识痛痒叫做不仁,人以不知觉不认义理为不仁,若夫至仁,天地为一身,而天地之间品物万形……”仁就是把天地万物看作自己的身体,不知痛痒为之不仁。把“仁”这一概念理解为知觉无所不通。知觉不是强调
知痛痒,而是强调把天地万物看作自己的身体加以感受。这是以“知觉”论“仁”,强调“仁”的境界的感受形式。明道不仅把“仁”作为精神境界,而且作为宇宙原理,体现的是生生不息的原理。他说“万物以生意最可观,此元者善之长也,斯所谓仁”,这里的“元”字解释为“生”,“生”就是《周易》里作为万物原始的元,即明道所说的“仁”。这就是程明道以“生意”论“仁”,“生生之仁”是“一体之仁”(“同体之仁”)的宇宙论根据。 《识仁篇》的主旨当然不只是阐述“仁”之“体”,更重要的是“识仁之体”的基础如何体悟“仁”、实现“仁”、达到“仁”。明道继承了思孟学派的心性论传统,认为“以诚敬存之”,“不须防检”,“不须穷索”,“反身而诚”,“勿忘勿助”,即可“存久自明”,从而识得“仁”并实现或达到“仁”的追求或境界。“仁”是“一体之仁”,是自己与天地万物同为一体的“仁”,所以,“识仁”就是向自己内心探求的功夫,既不假于物,也不物于物。要做到“反身而诚”、“向内求仁”,其根本要旨是取消物我的对立,做到“浑然与物同体”,这才是“识仁”的正确方法。要识“仁之体”,则要将此事作为自己内心中的份内事,不要停止自己内心中的道德实践,亦不要忘记,更不要一厢情愿地“揠苗助长”;久而久之,自己昏昧放逸的“习心”就会慢慢除去,被遮蔽的具备“良知良能”的“本心”就会随之显露出来。程明道认为这种“识仁”之方法是非常简约的,而且又是以实现“顺性而为、顺心而发”的人之本性为目的与境界的自觉的、自律的向自己内心发用的功夫,因此“体之”亦“乐之”;既然能够“体之而乐”,那么也就不用担心会放弃了。正因为是每个人都向着自我“率性”的本性而自觉地进行的内心道德体验,因此每个人都能够“体之而乐”,每个人都能“识仁”,进而每个人都能达至“仁”的境界;如果再进一步把宇宙万物也看作是有“知觉”的,那么天地间杂然流行也就都是“体之乐之”的回归各自本性的自我实践,也不妨将其看作一种“识仁”的活动。由此,程明道“浑然与物同体”(或“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仁”之“体”,通过“反身而诚”、“向内求仁”的自觉道德实践的“仁”之“方”实现了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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