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典当和房屋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2024-02-19 17:32:1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典当和房屋抵押的区别有哪些》,欢迎阅读!
房屋,典当,抵押,区别,哪些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满逾期不赎的视为绝卖,承典人取得典当房屋的所有权;如未逾期不赎作绝卖且在典契中未注明“绝卖”字样的,有典期的逾期10年,

一、房屋典当和房屋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一)主体不同。房屋抵

无典期的经过30年未回赎的,则视为绝卖;设定房屋抵押关系后,

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房屋典当中出典人必须是房屋

如果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房屋抵押权人只能以拍卖抵押房屋的价

所有权人。

款优先受偿,不能约定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抵押房屋归抵押权人

(二)目的不同。设立房屋典当,对出典人来说是为了取得典金,

所有,即使约定也应认定为无效。

对承典人来说是为了取得典当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

(六)法律行为不同。房地产典当法律行为的抵押贷款是商业

(三)性质不同。典权是独立权利,是用益物权。抵押权属担保

行地产抵押贷款的形式上的翻版,共同点是以提供资金,收取贷款利

物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屋抵押中,抵押房屋不移转占有,

息为目的,在借款方无力清偿贷时才依法进行拍卖或折价房地产来补

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和收益,房屋典当时,要将出典房屋转移给承

偿贷款。

典人占有、使用和收益。

(七)业务操作中的区别。房地产典当抵押借款与一般银行抵押

(四)风险承担不同。出典房屋因不可抗力灭失的,其风险责任

借款在抵押登记方面具有统一性,二者都要求在办理抵押借款后到有

由典权人和出典人分担,典当关系归于消灭;抵押房屋因不可抗力灭

关房屋管理部门详尽的登记。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的区别主要集中在抵

失的,抵押关系消灭,但债务仍应负清偿债务或重新提供担保的责任。

押借款后的出售问题处理。办理过房地产典当抵押借款业务的物业,

(五)法律后果不同。房屋典当法律关系中,双方可约定典期届



1 3

房屋典当和房屋抵押的区别有哪些


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在典当期限内没有将已抵押的房地产出售的权利,只有典当期满(注:含当户可以提前赎当的情况),并结清相关费用后,该项物业才可以出售。对于办理过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的物业,必须经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方能出售。否则不得将已抵押的商品房出售。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必须将情况如实德文购房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办理典当公司需要那些手续 (一)根据《典当行管理法》第九条规定 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

(二)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 设立典当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数额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及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典当行章程;

3、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拟任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6、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典当行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一)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

(二)经营住所。新设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应与现有典当行相距1公里以上,且应尽量选择临街铺面,面积应在60平方米以上;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3年以上,原则上开业一年内不得变更经

2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8c6108c87f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99.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