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混乱,大额提现、备用金超限额审计处罚意见

2023-08-07 10:00:1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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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混乱,大额提现、备用金超限额审计处罚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的备用金,主要是为满足单位日常零星开支由出纳办理的库存现金。备用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维持单位正常运转、防控资金支付风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公务制度改革,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出台,备用金管理使用越来越规范。但在审计检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备用金管理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财务管理混乱,大额提现、备用金超限额亟须改进,规范和处罚。

处罚意见:

对于发现的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审计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应当作出完善单位内部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的处理意见。对于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审计机关没有处罚权,应当依法移交有处罚权的开户银行予以处罚。

严格限定备用金支付范围。根据《现金管理条例》和现行财政财管理实际,备用金主要满足单位35天日常零星支出,单笔支出原则上控制在1000元以内,并严格限定在以下范围:1)未纳入财政直发或银行代发的临时工工资、奖金、遗属生活补助、抚恤金、救灾救济金等;(2)不能转账结算的收购个人农副产品、其他物资价款或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其他无法通过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零星支出。

严格现金的存取和保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单位收取的款项,应区分资金性质,及时足额缴存财政国库、非税归集户或往


来代管资金户,严禁直接用于支付、坐收坐支;单位使用备用金应按规定通过银行提取,存放在保险柜等安全设备内保管,不得转入出纳私人银行卡上存放,为确保资金安全确需通过银行卡存放的,应严格与出纳私人银行卡分开,可经单位批准单独开设出纳卡,专门用于单位备用金的转入、保管和支取,接受单位监管,与现金日记账的收、支、余额保持一致,利息按规定上缴。

规范备用金的会计核算。备用金的提取和支付,应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通过“库存现金”科目核算,不得与个人往来款混合核算;出纳应按规定建立单位现金日记账,并逐日逐笔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与会计总账余额核对一致,与库存现金核对一致,确保账账、账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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