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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有善报的故事
善有善报,指善良的人总会有好的回报,通常与“恶有恶报”连用。民间有俗语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若然未报,时间没到”。
清光绪年间,江苏的贾先生,在上海租界的一个洋行工作。端午节前,老板派他去城南一带收欠款,他带上皮袋子就出发了。事情进展的还算顺利,到中午,共收得银洋1800多块。贾先生走了半天,说了半天,早已是口干舌燥,疲惫不堪。正好来到“十六铺”的茶楼,进去匆忙喝了点儿茶就急忙赶回去交差。贾先生回到商行才发现皮袋子不见了,顿时如雷轰顶、大汗淋漓,慌乱中更加说不清道不明。老板看他神色慌张、张口结舌、语无伦次,认为其中有诈。于是厉声斥责他辜负了东家的信任,并说如不赶快归还就送他见官。1800多银元,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足够一个人用一辈子,贾先生又如何赔得起。责任重大,又有口难辩,感到这辈子完了,贾先生绝望地大哭起来。话分两头,另有一位浦东人,姓义,也在租界从商,因运气不好,赔了个精光,于是买好了那天午间的船票准备渡江回乡。因为离上船时间还早,也来到“十六铺”茶楼,想慢慢喝着茶来消磨这段时光,也好考虑一下以后的生活。恰好是在贾先生刚匆匆离去时义先生就到了。义先生刚坐下,发现身边的椅子上有个小皮袋子,也没多加理会,慢慢喝起茶来。许久仍不见有人来取,义先生疑惑起来,提了提感觉沉重,打开一看:竟然全是光闪闪的银元!义先生惊喜交加!这可真是一笔大财啊,它不但可以改变自己目前的穷困潦倒状态,
而且后半生衣食也有余了。但他又转念一想:不行,钱财是各有其主的,这钱我不能要!如果因为我把钱拿走了,失主因此而丧失名誉,甚至失掉性命,我的罪孽可就大了!那个年代,一般人都知道“不义之财不能取”的道理。义先生心想:既然今天让我拾到了这些钱财,我就应该尽到责任、物归原主。到了吃午饭的时候,茶楼的客人只剩了八九个,看他们的神色,没有一个像是丢了钱的,只好饿着肚子等下去。一直等到掌灯的时分,茶客都走了,只剩了义先生一人,他仍然聚精会神地注视着窗外过往的人。突然,他看到一个人面色惨白、踉踉跄跄的朝这里奔来。来人正是贾先生,后面还跟着两个人。一进茶楼,贾先生就指着这个茶桌对那两人说:“就是那里,我当时就是坐在那里的!”,三人径直向义先生桌子走来。义先生看得出他们就是失主,笑着对贾先生说:“你们掉了钱袋吗?”贾先生盯着他一个劲的点头。“我等你们很久了”,义先生说着拿出那个皮袋子给他们看。贾先生感激的浑身颤抖,说:“您真是我的救命大恩人哪!没有您,我今晚就要上吊了!”二人互报姓名后,贾先生要以五分之一作为酬谢,义先生坚决不要;又改为十分之一,义先生还是不要;再改为百分之一,义先生生气了,严词拒绝。贾先生不知如何酬谢才好,于是说:“那我请您喝酒,好吗?”义先生仍然推辞。贾先生说:“不谢我心怎安,明天早晨在下在某某酒楼恭候,恳请恩公大驾光临,不见不散。”说罢一揖,掉头走了。第二天早晨,义先生居然来了。贾先生正要施礼再谢,义先生却抢先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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