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欢迎阅读!
咨询接待
2.对照法律援助的条件,对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和材料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其填写申请表、审批表
●对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理由和解决途径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而无法审查的,告知其应补充的材料。 申请受理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代理申请的,是否有代理证明。
●经济困难证明
●申请的事项和请求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例,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以上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登记;以上材料不齐全的,通知申请人补交材料,无法补交的,不予受理。 申请审查
1.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
●身份审查
●案情审查
●经济状况审查
2.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援助中心主任审批。 申请审批
1.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决定给予援助,向申请人发送法律援助通知书
2.对不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决定不予援助,向申请人发送不予法律援助通知书
案件指派
1.进行案件登记
2.向案件承办律师事务所出具《指派通知书》和《法律援助公函》
3.向受援人发送《法律援助通知书》,告知受指派律师的事务所、地址和电话。 案件办理
1.承办律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2.援助中心督办:
●与案件审理机关、承办律师及当事人及时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及办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为承办律师提供案件办理过程中必要的帮助。 结案
1.承办律师:
●将相关案件材料整理归档报法律援助机构审核
●填写结案报告
●将办案补贴表报中心主任审批
●领取办案补贴
2.援助中心审查结案材料,对材料齐全的,予以登记办理结案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并要求补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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