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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保十大事件
新《环保法》正式实施
【事件回顾】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次环保法的修订,主要包括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对雾霾等大气污染的治理和应对;明确环境监察机构的法律地位;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等十二个方面。
【点评】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新《环境保护法》无疑给环保监管部门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地执法的利器,并系统性地设立了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将民间力量有序地纳入环境治理机制中。环保法律就此也与时俱进,开始服务于公众对依法建设“美丽中国”的期待。
环保部首次“约谈”地方政府一把手
【事件回顾】2月25日下午,针对临沂市部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对山东省临沂市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并且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启动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华东区域内的首场环保约谈。
【点评】尽管环保部门“约谈”的做法已持续了10年之久,但像现在这样直接约谈一个地区和当地政府“一把手”的,确实是新《环保法》实施后的一个重要变化。这已经表明,对环保问题地方政府已经责无旁贷,对地方政府启动问责制已经成为下一步环保监管的重点内容。
治理整顿环评“红顶中介”
【事件回顾】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提出,决不允许戴着红顶赚黑钱,环保部下属8个环评单位今年将从环保部脱离。至此,一场自上而下的环评“红顶中介”摘帽风暴开始。12月15日,环保部公告对100家环评机构的资质审查结果(2015年第十四批),标志着环保部部属8家环评机构顺利完成脱钩工作。不仅如此,各地环保部门重拳治理整顿“红顶中介”的步伐正在加快。
【点评】环评是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前置性措施,相当于环境保护的一道闸门,但这道闸门屡屡被一些违法违规的“红顶中介”在利益驱使下冲破,实际上,整治“红顶中介”的要害点不在于中介,而在于中介和审批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根源正是要切断一些监管部门将部分行政权力租借给中介组织,借中介做掩护实现自身灰色利益的链条。
“水十条”正式出台 【事件回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今年4月16日正式出台,明确取缔污染企业、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水资源费等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促进多元投资等多项内容。强调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十个方面开展防治行动
【点评】长久以来,很多地方政府只顾及经济发展,却忽略了水源地的保护和安全。此外,一些地方环境管理不够严格,违法成本严重偏低,很多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在环保方面下功夫,不少企业超标排放,导致我国水资源污染情况触目惊心。经过多轮修改的“水十条”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并启动严格问责
制,使得铁腕治污进入“新常态”,水资源污染情况有望得到改善。
天津爆炸案将环评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事件回顾】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于8月12日晚发生爆炸,这一爆炸事件将环评问题推上风口浪尖。瑞海公司环评报告显示,环评期间共向周边企业及居民发放130份调查表,回收有效调查表128份,“基本支持和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但在记者采访中,被采访的居民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周边这么近的距离就有危化品仓库。
【点评】一次恶性的爆炸事件,无数无辜生命逝去,两份“粉饰”过的环评报告,无疑透露出我国环保审批不严和监管缺位的现状。由于权力巨大,本来应该是监管阀门的环保部门往往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为了追求经济增长或者个人利益,甚至沦为“保护伞”,“官商勾结”时有发生,环评做假也就不足为奇了。
北京上空再现“阅兵蓝”
【事件回顾】自2015年8月20日启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措施以来,机动车限行、企业停限产、工地停工等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再加上周边部分省市也提前启动保障措施,使得北京的空气质量持续优良,pm2.5浓度水平创有观测记录以来连续5日浓度最低值。继“APEC蓝”后,“阅兵蓝”成为首都新目标。
【点评】“阅兵蓝”尽管是在多方努力的情况下产生的暂时现象,但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治理雾霾的举措是有效果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因为受到经济、就业和社会等问题的综合影响,治理污染有一个逐步的过程,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最终将有赖于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
【事件回顾】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发展必须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
【点评】清新空气、清洁水源、美丽山川、肥沃土地、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必需的生态环境,坚持发展的同时必须保护森林、草原、河流、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该方案通过对生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改革,使自然资源成为有偿使用的资源,实现生态财富增殖,同时通过建立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产生很大约束力,更大程度的保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实效。
环保首次改革实行“垂直管理”
【事件回顾】第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地市级环保局实行以省级环保厅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县级环保局作为地市环保局的派出机构,不再单设。 【点评】环保首次改革实行“垂直管理”,无疑是四十多年来环保体制方面最重大的举措,将有效遏制地方保护、干预执法、数据不实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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