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风险控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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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风险控制的建议

作者:陈雪梅

来源:《新经济 2016年第14



陈雪梅

要: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扶持下,我国融资性担保业从小到大,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存在对于提高社会资金的融通效率,缓解中小公司特别是广大小公司、微小公司融资难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于融资担保体系还不够健全,融资性担保业也不断暴露出业务运作规范性差、内部管理松弛、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不足等问题。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融资担保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机制,加强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降低风险,最终促进和推动融资担保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融资性担保公司 财务管理 风险控制

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分为国有控股的担保公司和民营类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业务范围主要是:()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以上性质决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具有较高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增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机制,刻不容缓.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

长期以来,由于担保行业缺乏相对统一的准入要求和经营规范,也没有建立持续的日常监制度,使得一些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制度松散,没有达到制度化、系统化和标准化的要求,有些公司存在严重的超范围经营甚至非法经营的情况,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有些公司特别是民营类的担保公司业务流程缺乏有效的跟踪管理,财务监管力度较弱,管理在很大漏洞,有时为了短期经济效益的快速提升,有些担保业务活动甚至没有进行详细的前期考查及必要的可行性分析,就急忙开展进行,再加上管理不到位,使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代偿不断出现,一旦资产无法追回,呆账率上升,就增大了公司经营风险。

(二)对被担保公司信息了解不全面

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客户对象为中小民营公司,这些中小民营公司的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规范,特别是一些严重缺乏资金的公司,为了获取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担保,会刻意粉饰经营资料,编造会计信息,提高担保抵押物的价值,或一物进行多次担保抵押,弄虚作假,以获取担保公司的信任,完成担保贷款。如果担保公司不能对这些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分析,去伪存真,就会对经营埋下隐患,带来潜在的财务风险。此外,有些担保公司为了公司短期的经营


效益或市场占有率,对被担保公司的经营数据会计信息和提供的担保资料的审核缺乏足够的重视,审核质量不高,容易导致各类问题的发生。

二、改进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管理体系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根据自身的规模大小及业务开展情况,合理的设置公司的部门及机构,从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风险评估制度,财务评价分析系统。

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应当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对担保责任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准确计量担保责任风险。

()全面了解被担保企业,建立风险评估制度

对被担保企业进行全面的了解,担保前风险评估,进行科学有效的尽职调查,担保后进行监管,实施完善的债务追偿制度和程序

1、贷前尽职调查、风险评估,不仅要对担保客户的真实经营情况进行了解,还要考察客户的实际控股人、董事会及高管的经营思路、经营理念及管理方式能否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除了收集被担保企业自己提供的相关资料外,还应该到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及被担保企业的主要业务合作单位收集相关信息,尽可能多方位的了解被担保企业的情况。为了降低担保风险,需要办理第三方保证、质押、抵押等反担保措施,注意抵押物、质押物的实际价值应不低于担保价值,必须到相应的政府部门依据法律程序办理登记、公证、委托等手续,保证担保公司的权益不受损失。担保公司的业务部门和评审部门分离,分别进行调研,形成各自的调研报告,两部门互相配合,共同把关 ,客观评价收集到的信息,分析各资料之间的逻辑关系、勾稽关系及合理性,去伪存真,给被担保企业及质押物、抵押物以客观、公正的评判。

2、担保后要注意监管,担保合同的生效意味着担保责任的开始,担保企业一定要重视担保后的监管,在办理担保业务时,就应当与被担保人约定在担保期间可持续获得相关信息并有权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同时建立担保期间与被担保人相关信息的交换机制,加强对被担保人的信用辅导和监督,担保合同生效后,更要定期、不定期现场回访,对被担保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跟进密切的关注和调研,随时了解被担保企业及质押物、抵押物情况,一旦发现反担保物发生贬值现象,就要改变反担保方式,增加反担保物,切实落实好保后监管。

3、迅速有效的启动债务追偿制度,一旦发现被担保人出现风险,担保公司就必须采取行动,控制被担保人的资产及质押、抵押物。通过实施逐步收回资金、调整反担保措施、债务重组、甚至申请仲裁及诉讼等措施,进行款项追回和资产保全等,降低担保企业的风险。

融资担保行业虽然是高风险的行业,但如果企业注重风险的把控和有效的监管,风险意识融入每个员工的心里,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机制和管理措施并予以实施,企业的风险将会大大降低。

参考文献

[1]罗志勇,谢洁华.商业性担保机构经营研究与思考.金融管理研究.2011(04).


[2]曹凤岐.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金融研究.2010(05).

[3]牛成立.促进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中国金融.2010.

(作者单位:陕西万事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陕西西安市 7100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8471128c7d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9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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