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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书评
2014级七校双学位班 张阳阳
上次刚刚读完黄明涛老师推荐的《论美国的民主》,这次便开始读《乡土中国》,武大的法学老师还是很会引导我们学习的,都推荐了跟专业密切相关的书籍来阅读,而且还当中作业来完成,也是为了督促学生学习。
这次很有幸拜读了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乡土中国》,在这本书中,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在这本书中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很难想像,在当今日益功利化的学术
评审机制下,这种近乎白描的、生动而传神的学术著作能够再现。
第一章“乡土本色”,阐述的乡村社会的高度凝固性(不流动性),进而导致的地方性,人与人的高度熟悉(熟人社会)、人对社区规则的高度熟悉(从心所欲不逾距)。
第二章“文字下乡”,从空间角度阐述文字在乡村这一高度熟稔的社区中之不必要性,“所以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乡下人‘聪明’起来”。
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角度阐述文字在乡村这一高度凝固的社区中之不必要性,因为“语言已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其“人的当前是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的‘过去’的累积”——这句话在我理解,具有终极的哲学意味。
第四章“差序格局”,是法科学生眼里最为精辟的一章,费老仅仅引用一句“伦者,水文相次有条理也”,就生动地描绘出了在乡土社会居于统治地位的人伦格局。正是在这种推浪式的差序格局中,是非、道德、利害开始变动不居却又有迹可循——即便是在当下,这也足为我们认识和理解乡土社会的钥匙。
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是从道德层面对差序格局的具体阐释。“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恭宽信敏惠谓之仁,而“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情、理、法交融,即便我们送法下乡中不愿去正视,但恐也逃不脱因之而生的羁绊。
第六章“家族”,从结构上勾画了乡土社会普遍的家族,由生育到事业对家族进行了有关功能定位的描绘,进而分析了家族之事业功能对社群间关系的影响;第七章“男女有别”,从“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出发,阐释了乡土社会为了维系稳固的秩序,而对可能冲击既有秩序的男女之情予以压制的策略选择;第八章“礼治”,阐释因乡土社会的凝固性而导致传统的有效性,进而导致礼治(利用传统产生的使人内心信服的力量实现治理)占据统治地位。
第九章“无讼”,阐释了奉行个人平等主义、个人权利本位的法治理念与乡土社会“礼治”传统的冲突。因此“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近二十年来司法改革的成功与曲折,司法公信力所遭遇的危机,或可部分从中寻找一些答案。
第十章“无为政治”,从经济因素(生产力水平)对横暴权力的拘束,阐释了乡土社会的“天高皇帝远”之由来;第十一章“长老政治”,用“教化权力”(爸爸权力)这个新的概念阐述了乡土社会传统沿袭的媒介及其内在力量,让人想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父母官”说法,文章中“从表面上看,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这个比照,妙趣横生,回想起自己和孩子的状况,于教育层面也颇有可引以为戒之处。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实质上也就是梅因所谓“从身份到契约”的中国化解读;第十三章“名与实的分离”,则基于社会变迁的动态变迁角度,阐述了长老权力、传统之治下乡土社会的缓慢演变,及这种缓慢变化所导致的乡土社会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的趋向分离。也许这也是乡土社会生长出来的中国政治的特有智慧,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内涵演绎,大致亦如是;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则从人的行为是简单受欲望支配,还是遵循需要的引领,从这样一个角度,阐释了乡土社会当代知识谱系的变迁。
整个十四章,在我的理解,费老所在意的,就是“凝固”与“变迁”两个关键词。第一到八章,都是对乡土社会之“凝固”的白描,由于植根于乡土带来的不流动性,使得乡土社
会在费老的描绘中成了一幅凝固的社区画卷,这构成了与现代社会的鲜明对比;从第九章至第十四章,除“无为政治”一章外,其余均可看到变迁的主题,而上述变迁的过程虽然缓慢,却也是不可遏止的,因其变迁是受内生因素的变化(这种内生因素的变化来自于人类智识水平的提升及由此带来的文明交互渗透及碰撞)而发生;虽然不可遏止,却又是缓慢的,因为导致乡土社会变迁的内生因素本身,也只能是缓慢变化着的。
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必然受制于传统社会变迁的缓慢,受制于传统社会内生因素本身变化的缓慢性。高歌理想盲目躁近,都将如“无讼”一章所描绘的,使法治化的过程表现为一种单纯的破坏性力量,最终遭受社会及其成员的抵制和否定,所以“欲速则不达”,所以我们在推进法治治理的过程中,尤应注重对乡土既有秩序的关注,注重对案情、人情尤其是社情的把握,甚至在某一项立法和司法改革设计的一开始,就要以相当的理性精神审慎分析、推演可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进行政策风险评估。所以在我们明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同时,我们还该明白“市场经济才是法治经济”。
但人类智识的进步、文明交互渗透及碰撞同样是不可遏止的,正如费老所揭示的,传统之治于乡土社会是更有效率的治理方式,现在,法治也已经被证明是更加适合于现代社会的治理模式。既然我们社会现代化的趋向已无比显明,那么,我就有理由相信,法治也将是不可遏止的时代变迁之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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