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欢迎阅读!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应对重大财务事项发生的处理能力及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制定本制度。
一、 重大财务事项的含义
重大财务事项是指金额较大的预算内生产经营事项、金额虽小但性质特殊的事项或其他非正常发生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发生或即将发生将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影响。
二、 重大财务事项范围 1、 月度预算内
2、 单项成本费用超过150万元的付现支出;上月预算中实际支出超过20%的单项成本费用。
3、 发生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质量事故、责任事故等天然或人为事故。
4、 因经济纠纷涉及仲裁或诉讼的。 5、 涉及财产的租赁、担保和出售。
6、 正常建设和经营程序外的借用设备、借用资产。 7、 资金被挪用、截留的。
8、 接受当地税务、财政部门检查;接受当地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检查结果或检查事项可能影响公司经济利益的。
9、 上述列举事项以外的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三、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
1、 属于重大事项第1条内容的,应在每月上报的预算中对
符合报告要求的内容做出解释、说明。
2、 除上述重大事项第1条外,均应将重大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临时处理办法、可能或已经产生的财务影响、初步进展、最终处理结果等在“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中详述(具体格式见附表)。 四、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程序
1、 符合报告的重大财务事项除第1条外,均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在获知该事项之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以“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的形式书面报告省分,财务部将视事项的紧急和重要程度,最迟在收到“江苏顺源重大财务事项报告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提出财务处理意见。
2、 对个别处理周期较长的事项,各部门应根据重大财务事项的处理进程分阶段持续上报,直至该事项全部处理完毕止。
3、 事项特别紧急或重要的,各中心总监应在第一时间先行向集团领导口头报告。已口头报告的事项仍应按程序书面上报。
五、 其他
1、 集团总部将视重大财务事项的影响程度、范围的不同,实行不定期通报,以戒免所有分公司、子公司。
2、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第一责任人为财务负责人。 六、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83e9db3b85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