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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十一期家长教育失职家长需补课的读后感
家庭教育指导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以何种方式开展?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受访法院、检察院主要结合个案情况,与社工、心理咨询机构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合作,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xxx认为,各地检察院、法院陆续发出的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是国家公权力对家庭教育的强制介入,对于不负责任或者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家长具有督促和警示作用,“家庭教育不单纯是私事或者家务事,而是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大事。”xx说。
北京市云家心理社会工作事务所执行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xxx说,由于部分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不足,当孩子出现严重不良行为或触犯法律时,才会意识到家庭教育存在问题。在她参与和接触的家庭教育指导案例中,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普遍存在家庭教育问题,“父母自身对心理健康知识的了解不足,极少关注孩子的心理发展特点,同时无法根据孩子个体独特性来抚养。”xxx说。
实际上,各地检察机关、法院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辅导早有探索和实践。对于检察机关办案中或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通常以发出“督促监护令”
或“强制亲职教育”的方式,责令他们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督促和引导他们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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