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安全知识手抄报

2022-05-03 15:02:29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法制安全知识手抄报》,欢迎阅读!
抄报,法制,知识,安全
法制安全知识手抄报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何时生效的? 199211日。

3、哪些机构和人员具有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

(1)国家机关。(2)家庭。(3)学校。(4)社会(5)全体成年公民。 4、未成年人的主要合法权利有哪些?



法制安全知识手抄报图一 法制安全知识手抄报图二 法制安全知识手抄报图三

案例一:体罚导致师生冲突,学生退学。某中学学生马某上自修课时吸烟,并且大声喧哗.班长陆某指出其错误,并要求马某立刻改正.马某不服,当即用粉笔扔陆某.陆某找来班主任处理此事,班主任严厉批评并教育马某,随后罚马某做掌上压100.马某愤怒至极,大肆侮辱和恐吓班主任,随后跑离学校,并找来社会上的人在校门口乘放学之时,将陆某殴打致伤,并且就此自动退学.

分析:马某的行为是错误的.第一,上课吸烟,大声喧哗是违反学校课堂纪律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二,向陆某扔粉笔,找人殴打其致伤,属于不服从管理和侵犯了他人人身安全权利的行为.第三,肆侮辱,恐吓班主任,是不服从教育,并侵犯了他人人格尊严和人身安


全权利的行为.第四,自动退学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陆某指出马某的错误并要求其改正,在其处理不了时,找班主任协助处理是履行班长职责和协助班主任工作,是正当的.班主任向马某提出严厉批评和教育是履行教育工作者的职责和义务,是正当的.但罚其做掌上100,属于变相体罚学生,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由此可见,体罚常常引起严重后果。

案例二: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

分析: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80c3e4e07c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5c.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