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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族”改称“族群”是瞎折腾——评马戎“改名论”
在关注民族问题的群体中,有一种很流行的观点,认为“淡化民族意识”是减少民族对立因素、强化民族和谐关系、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方法。
那么怎样淡化民族意识呢?
很多人认为,把“民族”改称为“族群”,就可以大大淡化民族意识。
赞同这种观点的人不仅有各阶层普通群众,还有很多专家学者,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人物就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马戎先生,他在北京大学学报上撰文,建议以“中华民族”为核心认同建立一个全体中国人的“民族国家”,同时把56个“民族”改称“族群”,逐步淡化目前各民族的政治“民族意识”。
马戎先生的这一观点受到很多人的追捧,似乎他为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找到了一把金钥匙。
对这种通过改换名称的方式淡化民族意识的“改名论”,我感到非常悲哀。如此荒诞的观点之所以被很多人奉为“金钥匙”,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搞清楚民族意识的本质。
肯定会有很多人质问我:难道马戎先生也不知何为民族意识吗?
我的回答:是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马戎先生也没有搞清楚民族意识的本质。 马戎先生为何如此推崇“族群”的名称?他是这样阐释的:
——尽管在任何年代和任何国家,民族和族群问题都必然带有政治性,但在中国传统的族群观念中,“族群”在观念上和实际交往中是被努力地“文化化”了。而“文化化”也正是相对发达的中原地区核心族群得以凝聚、融合周边族群的思想法宝。也正因为中国的思想传统是将族群差异主要作为“文化差异”来看待,从而得以实施“化夷为夏”的策略,不断融合吸收边疆各族人口,最终形成了以中原汉人为凝聚核心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我想请教马戎先生:边疆各族人口凭啥会把所谓“族群差异”当做“文化差异”?当做“文化差异”就相安无事了吗?如何解释明明是意外交通事故却引发无关人员针对特定民族的打砸抢烧的事件?那些肇事者没有几个能搞懂您的“文化差异”是什么意思的,这种“很文化”的说辞能解决什么实际问题?
任何价值体系不能建立在一厢情愿的基础上,只有满足各方的利益需要才会得到各方的认同。民族意识是不同民族间利益关系的反映,不改变利益关系而依靠所谓的“引导”改变“民族意识”完全是空谈。
马先生是这样阐述“引导”的作用:
——多民族国家的政府在设计本国民族关系的政策方面,大致有两类导向,一类我称之为“政治化导向”,就是强调各个群体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用官方的制度和政策把“民族”正规化(官方识别),把民族成员的身份固定化(官方身份中的“民族成分”),把传统居住区的边界明晰化(自治共和国、自治区),这样必然会导致各群体的“民族意识”不断强化。另一类我称之为“文化化导向”,即有意识地引导民众把群体之间的各种差异(语言、宗教等)主要视为“文化差异”,把群体边界“模糊化”,努力淡化各群体的“民族意识”,同时积极强化“公民-国民意识”。在思考群体之间的和谐与冲突时,采取的是把民族关系“文化化”的思路,具体做法就是努力在全体国民中构建一个核心认同,即让所有的人最看重的是自己的国家公民的身份,而把族群身份、种族身份、宗教信仰淡化为“文化特点”,是次
要的、非核心的、不关键的。这样把主要的认同问题解决了,矛盾就成了内部矛盾,成为国家内部公民个人之间的利益问题,也就可以在内部来协调解决。
现在,还是让我来先说说什么是民族意识吧,搞清楚了民族意识的本质,就会发现所谓的“文化化导向”是不是能够做到让他淡化他就淡化、让他模糊他就模糊、让他认同他就认同。
人把本民族利益当做自身根本利益的本能意识,即民族意识。
什么是根本利益?关系生死存亡的利益即根本利益。民族利益因为是每个成员的根本利益,所以维护这种利益的反应也最强烈,怎会因为改换称谓而轻易放弃呢!
任何人自出生之日起,一生都在寻找、加入或建立利益共同体,通过借助利益共同体的力量满足自身的利益需要。人最早借助的利益共同体是家庭,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需要的提高以及社会联系的扩大,又不断借助宗族圈、朋友圈、同学圈、同事圈、同行圈、民族、国家等各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满足自己的利益需要,其中最大的利益共同体就是民族和国家。在一切形式的利益共同体中,民族和国家是占有力最强、最稳定、最可靠的利益共同体,它因此而最具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
民族是天然的利益共同体,对民族的依赖和维护是每个成员的本能意识,维护每个成员的利益也是整个民族本能的反应。民族内部各个成员之间这种相互依赖和相互维护的利益关系,既是民族意识形成的原因,也是民族意识存在的客观需要。由于每个人的利益与民族利益是一种极其密切的关系,因此,民族利益若受到损害,每个成员都会视为是损害自己的利益;而某个成员的利益受到损害,则往往会被本民族的所有成员视为是对本民族利益的损害。
民族意识从本质上讲,是维护民族利益的意识,是每个民族内部的成员维护个人利益的需要。这种民族意识和民族需要,绝不会因为民族利益共同体的名称改变而改变,绝不会因为换了一个名称就会淡化。
吃饭是维护生存的基本需要,谁会因为食物的名称改变而绝食?改变货币名称可以避免拜金主义吗?把“美女”称为“男人”,就不会有性骚扰吗?娼妓的名声不好,于是被改称为“小姐”,现在谁还喜欢被称为“小姐”?有些人想通过改变自己的名字改变命运,人的命运真的能因为改变名字而改变吗?马戎先生作为有一定影响力的民族问题专家,提出与之类似的“改名论”, 实在是国之不幸,民族之不幸。
只要民族存在,民族意识就存在。决定民族意识的强化或淡化的关键因素,不是民族的称谓,而是民族需要的满足度。民族需要的满足度越高,民族意识越淡化;民族需要的满足度越低,民族意识越强化。只有最充分保障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利益、满足民族需要,才能从根本上淡化民族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减少民族矛盾和冲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民族团结,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和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除此之外,任何淡化民族意识的做法只会使民族意识更强化,任何把群体边界“模糊化”的设想都是空想,任何“公民—国民意识”的教育都是徒劳。
那种试图通过把“民族”改称为“族群”来淡化民族意识的做法,就如同试图改变食物名称来淡化食欲一样无聊,如同试图改变人名改变命运一样荒唐。解决民族问题,绝不是改个名称这样简单。即使把“民族”改称为“族群”,所谓“族群意识”与民族意识的本质还是一样的,绝不会发生质的变化。世界上每个民族对“妈妈”的读音千差万别,但舐犊情深
的母爱有本质的差异吗?“改名论”其实就是瞎折腾。
马先生读了很多书,也比我去过的地方多,他的著述之多更是我不可同日而语。但我之所以敢于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彻底否定马戎先生的“改名论”,这种自信源于我的《利益论》所建立的利益哲学理论体系。如果马先生看了我的《利益论》,他就不会到处宣讲“改名论”了。
民族利益是每个成员的根本利益,民族意识是每个成员维护根本利益的基本意识。民族利益与民族意识息息相关,是不可分割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抛开最根本的民族利益,解决不了任何民族问题。只有充分满足各民族利益需要,才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
“改名论”不是什么“思想法宝”,只是单相思而已,可以休矣,不要再瞎折腾了,免得将来又会有人继续热议给“族群”换个什么新名称以“解决民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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