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防火须知20111102》,欢迎阅读!
防火须知
1、 禁止在施工现场、宿舍区明火燃烧杂物、废纸等,熬制沥青应有防火措施,并指
定专人负责。
2、 禁止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如
须使用应由项目部指定统一地点。禁止使用电炉。 3、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区。
4、 禁止在宿舍、办公室内乱丢烟头、火种等,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备烟缸,
烟头和火种必须丢进烟缸。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5、 严禁在宿舍区照明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距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距离帐
子等物品不少于50cm,工棚内禁止使用碘钨灯。
6、 施工现场的各类机具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
过热或灯具短路等安全隐患,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7、 高压线下禁止搭设临时建筑及堆放可燃材料。
8、 电、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和操作规程,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放置。 9、 施工现场按需配备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器材灵
敏有效。 10、 11、
发现火灾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具体消防安全防火制度,遵照公司于2011年4月1公布试行的《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执行。
深圳市亚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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