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的必要性

2023-03-27 03:43:1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浅析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的必要性》,欢迎阅读!
必要性,浅析,监管,宗教,场所


浅析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管的必要性

【摘 要】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有利于规范其财务工作,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区通过贯彻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精神,宗教活动场所建立了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得到了信教群众的普遍认可,宗教界的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宗教活动场所;信教群众;财务监督管理

宗教活动场所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管理做出了原则规定,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税收管理度,财务活动情况要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信教群众的监督。宗教活动场所中的矛盾纠纷,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区的宗教活动场所均未收取门票,所以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接受捐赠、商业收益(主要是法物流通)宗教团体的会费、募捐等四个方面。我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坚持原则,各场所的财务管理基本处于自我管理状态,规范化、制度化程度较低。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广大信教群众要求科学理财、账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我局对区内多所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调研,发现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遇到很多困难,对于规模小、收入少、人员素质低的场所实行本制度缺乏可行性。有些宗教活动场所虽然有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没有依法设置账簿,货币收支较混乱,个人行为和口头指令成为教职人员习惯性的审批手段,部分宗教活动场所不及时向信教群众公布财务收支状况,财务管理基本上处于不公开、不透明的状态。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大都没有财会学科背景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场所的财务人员大部分来自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没有进行会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缺乏基本的财务、会计知识,难以胜任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工作。最重要的是缺乏有效的外部财务监管,导致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游离于外部监管之外。



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势在必行,需要政府各级部门间的积极配合和通力合作,努力从制度上遏制宗教内部滋生的腐败,并且积极引导宗教界将善财善款合理利用,适度用于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断绝企图借教敛财者的财路。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宗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7号令)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精神,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管理每年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和负责人提供财务方面的培训,统一学习“7号令《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内容,帮助他们解决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并按照“7号令的要求,规范各场所的财务制度,将“7号令的有关内容与三标一体标准化管理相结合,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使这种规范化的管理向常态化方向发展。首先,在各宗教活动场所中建立财务监督机制,设立财务监督小组或财务监督员,负责对本场所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其次,要求各场所合理划分职责权限,管理人员、会计、




出纳的岗位分开设置,财务单据、账本、报表有专人保管。再次,完善了现金管制度,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功德箱(奉献箱)管理,实行三把锁和三人同时开箱清点制度最后,建立实物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受赠实物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人的责任,做到固定资产购置有记账,保管有登记,使用(领用)有记录,核销有手续。



除了在管理上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还要求在场所内的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定期向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每月公开财务收支和报表,由信教群众监督,实行财务透明化,就捐款的使用和结果与捐赠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我局每年不定期对各场所的帐务情况进行检查,并邀请专业会计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



经过一系列的整改,目前我区宗教活动场所基本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和管理,有符合《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账簿和会计人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透明有利于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也使宗教事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7号令的试行,解决了当前宗教活动场所各类财务问题上界定不清的问题,也解决了宗教场所财务管理缺乏规范化、民主化、法制化的问题。我局通过对全宗教活动场所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信教群众的意见,97.3%的信教群众对于财务公开制度十分满意,认为国家已经以法律形式保护宗教财产,“7号令是对其的延伸,公布宗教场所的收支情况有利于宗教管理也能得民心,有利于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有利于开展公益慈善事业,促进宗教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参考文献】

[1]姚俊开.法制视域下的宗教事务管理探析[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



[2]王宁静.浅淡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若干问题[J].福建财会究会计学会论文专辑,20064.



[3]李树青,甘玲,李红真.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制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243.



[4]杨岳富.宗教活动场所推行财务委托代理制度的探索[J].中国宗教20051124.



[5]李金凤.新时期宗教工作方法[J].中国宗教20110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7d9fd3daf5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d9.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