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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
建荣公司发电车间
“岗位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方案 (试行)
为充分调动车间员工工作积极性,认真贯彻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车间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建荣发电公司发电车间岗位基础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全浮动的二次分配实施方案。 一、各岗位系数
发电车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二、岗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全车间员工岗位基础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全浮动; 2.车间工资总额=岗位基础工资+岗位绩效工资±考核奖惩; 3.全车间员工60人,分配总系数7 4.9;
4.个人岗位工资=车间工资总额÷分配总系数×岗位系数;
5. 个人月应发岗位工资=个人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津贴+加班。
6. 个人岗位工资是指岗位基础工资加岗位绩效工资全浮动车间二次分配后的工资。
三、各类假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 1、旷工一天扣当月岗位工资。
2、事假一天扣当月岗位工资的5%,直至扣完。 3、病假一天扣当月岗位工资的2%。 4、工伤一天扣当月岗位工资1%。 5、探亲假:按公司规定执行。
6、计划生育假:按公司规定执行。凡不符合计划生育假的其它妇女假按病假处理。
7、外出调试发当月实际岗位工资。 8、生长病不能上班者,按公司规定执行。
9、因工作需要车间指派的短期学习,取得合格证或结业证书的岗位绩效工资照发,未取得合格证或结业证书的扣当月岗位工资的50%。凡不属于车间指派的学习,如:函授、自学等,学习时间在7~15天以内者发岗位工资的70%,学习时间在15天以上者,只发岗位工资中的岗位基础工资。脱产学习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0、新学工,按公司规定执行。
11、转岗人员(未持证上岗人员),按公司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6月29日开始在车间员工中进行讨论,并广乏征求意见,于2005年8月17日经车间员工代表扩大会审议通过。报告公司批准发电车间“岗位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方案于2005年8月起执行。 此方案公司批准从2005年8月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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