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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制造的“北大洼”惨案,玉田县部分
国民党九十二军,第四一二师第四二六团和五十六师第一六八团共1700多人,于1947年2月,合围“扫荡”玉田、宝坻两县边界的水区,人称“北大洼”的我根据地。进行了疯狂的烧杀抢劫,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北大洼惨案”。
这一地区的广大群众,抗日时期就是我抗日根据地坚强的堡垒区,当的组织和民主政权的建立都很早。日本投降后,国民党于1946年占领玉田县后,这里仍属于巩固的老解放区。当时,我冀东第十五军分区的粮食、棉花等运用物资和其他我党所用物品常在这里坚壁。军区的被服厂、后方医院、我冀东行署纺织厂也设在这里。国民党一占领玉、宝两县后,就纠集反动地富伙会,派遣特务侦查情况。制定了罪恶滔天的毁灭“北大洼”计划。
于2月5日,国民党第九十二军第四二六团700多人,由唐山出发,次日闯入“北大洼”。7日,这股敌人就与宝坻的国民党第一六八团的1000多人,纠集一起,在地方伙会的配合下,开始实施毁灭“北大洼”。
首先,蒋匪军组织了防火队,分头到事先在地图上圈定的村庄放火,加之西北风骤起,烈焰腾空,吞噬着“北大洼”的一个又一个村庄。
从2月7日上午开始,北大洼方圆数十里,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在大火汹汹燃烧中,敌人乘势抢掠,衣服、被褥、包裹乃至好的杂物、首饰等等,一切东西被抢劫一空。在这烧庄抢劫的同时,顽匪滥杀无辜,蹂躏妇女,有个村庄被奸淫的妇女竟有一百多人。
国民党军队到石臼窝后,原打算去南边,因东丰台有我解放军,便改变计划,于8日早饭后,又由原路沿蓟运河向北去烧庄。
这次惨案中,仅玉田县就有马家铺、前后傅家铺、前后八间房、石臼窝等十八个村庄被烧,十三名群众被枪杀,一百多人被抓走。烧毁房屋2736间,抢粮20万公斤,衣服20619件被抢走,被褥4075床,大车133辆,木船221支。被抢走的物资和日用品有70多马车。整个“北大洼”地区的人民处于空前的劫难之中。当时,我冀东传唱着一首“北大洼”惨案之歌:2月8日这一天,“北大洼”的人民遭屠杀,„„蓟运河水血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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