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

2023-04-11 01:29:1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上海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书》,欢迎阅读!
上海师范大学,协议书,博士后,师资,工作
上海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协议



甲方(学院) 乙方(流动站) 丙方(师资博士后)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上海高校师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沪教委人〔201441号)、《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校发[2019]33号)《上海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校发[2019]34号)等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及目标

1.甲、乙方同意招收丙方为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限2年(24个月),自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批通过之日起算。

2.甲、乙方按照教师岗位的要求,将丙方纳入青年教师培养体系,安排科研合作导师和教学指导教师,对其教学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进行指导和考核。

二.岗位职责

丙方在站期间以科学研究为主,同时履行作为教师的部分职责: 1.积极申请各类科研项目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按《上海师范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博士后科学研究任务。

2.承担学院安排的教学指导教师的助教工作,完整旁听1门及以上相关学课程,进站第二年在教学指导教师指导下担任1课程教学任务。

3.按《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开题、中期、出站及年度考核。

4.按学校规定完成新教师岗前培训和考核,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5.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薪酬待遇

1丙方按期在站期间,按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社会保险、各类补贴、津贴等待遇,享受学校在编在职教师的岗位津贴。

2丙方出站考核优秀者,授予“优秀博士后奖”,学校一次性奖励3万元。 3.丙方符合出站考核标准并留校工作的,学校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具体政策参见校引进人才补充住房补贴相关办法。

4.丙方所在学院发给的其他津贴,按相关学院的标准执行。


5丙方的职称认定办法按《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校发[2019]33号)规定执行。

6.丙方在站期间的访学、参会及交流活动按《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法》(校发[2019]33号)规定执行。

7.丙方所获科研项目等经费配套支持政策和科研奖励同学校教师,根据所获项目类别,按人事处、社科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单位现行办法奖励。

8.丙方按期在站期间可申请学校宿舍,并按规定交纳房租,不享受学校租房补贴。租住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自理。如不申请学校住房者,按学校规定享受租房补贴(24个月)

四.考核管理

1.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丙方中期考核成绩为优、良者,视为符合师资博士后要求;中期考核成绩为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师资博士后要求,学校终止其师资博士后待遇,按一般全职博士后管理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作退站处理。

2.出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出站考核同时满足下列1、第2、第3款的,考核成绩为合格;同时满足下列第1、第2、第3、第4款的为良;同时满足下列第1、第2、第5、第6款的为优。

1)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高质量完成助教及授课任务。

2)所承担课程的学生评教平均分在4.0以上。

3)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指SCI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理工科类1SCI一区论文相当于2篇论文,人文社科1SSCI一区、A&HCI国内权威期刊等A类论文相当于2篇论文)。独立正式出版本学科学术专著1部相当于1篇论文。

4主持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含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 5主持1项国家社科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6)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指SCISSCIA&HCICSSCI来源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理工科类应含1SCI二区及以上的论文,人文社科类应含1B类及以上论文。

丙方考核成绩为优秀或良好,符合高校教师聘任基本要求并愿意留校的,据学校师资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综合审议通过后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相关政策办理录用手续。

丙方考核成绩为合格的,按照一般全职博士后出站,但不能作为师资博士后留校任教。丙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作退站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7a7a0b42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6e.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