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金山特毅系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案简介

2023-04-03 11:43:14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附金山特毅系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案简介》,欢迎阅读!
山特,破产案,关联,合并,简介
上海法院企业破产案例



案例一:上海特毅企业有限公司等三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

上海美浩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浩公司)与上海特毅通用动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公司)系香港某集团公司出资设立的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特毅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公司)系英属维尔京群岛某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独资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因三公司拖欠债务,相关债权人先后向法院提出三起破产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三家公司事实上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一是人员高度混同,除实际控制人为同一自然人潘某某外,三家公司仅设立了一个财务部门,财务总监也由同一人担任。企业职工在三家公司间调换频繁,难以区分究竟隶属于哪家公司;二是业务高度混同,均从事通用发动机的生产销售管理;三是财产高度混同,设备与货物混合存放于仓库内,固定资产台帐与实物无法逐一核对,审计机构无法确定设备与货物的权属,而车辆与房屋等财产主要登记于动力公司名下,其余两家公司实际上已成空壳;四是债务高度混同,三家公司相互借款、相互担保,公章交叉使用或同时使用,致使部分债权人难以准确界定债务人的身份。部分债权人取得的债权凭证上甚至同时加盖三家公司公章。

鉴于上述三家公司的高度关联性,法院对三起破产案件进行合并审理。一是通过指定管辖,将分属闵行、金山辖区的三家公司破产案件由主要资产集中地动力公司所在地法院统一受理;二是实质合并清理三家关联公司的债权债务,如三家公司的同户名债权人予以合并,登记债权人的总数量从308 户减少为235户;三是采取实体合并清

1


算方案,依据三家公司资产和债务高度混同的实际情况,将三家公司的财产合并清算,通盘平等清偿全体债权人的债权,也降低了清算成本;四、统一清算分配,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依法清偿债务人拖欠的职工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拖欠税款后,剩余破产财产用于统一清偿三家公司的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本案中,三家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在人、财、物等各个方面严重混同,资产主要集中在动力公司名下,其他两家公司成空壳的实际情况下,如果分别进行破产清算,势必美浩公司和企业公司两家债权人的正当权益得不到公平保护。采取破产实体合并进行审理,有效避免了关联企业利用关联关系和法人独立人格,恶意转移成员企业优质资产,再通过申请破产逃废债务、损害债权人的情况发生,确保三家公司的全部债权人得到公平受偿。

案例二:上海胜鑫经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务人上海胜鑫经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胜鑫公司)共涉及执行案件488件,其中自然人债权人187个,法人及其他组织债权人301个,债权金额总计700余万元。除部分涉及职工工资案件执行完毕外,绝大多数案件均因无财产线索而中止执行长达数年,其中最长一起案件中止执行9年,债权人虽多次信访投诉,但却不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法院为彻底解决该批案件矛盾,向执行案件的债权人释明法律定,债权人某石化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胜鑫公司破产申请。

法院经审查,债务人胜鑫公司系由两个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有限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7a247dc4adaad1f34693daef5ef7ba0d4b736d70.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