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2022年)

2022-07-28 06:58:29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2022年)》,欢迎阅读!
医疗器械,命名,通用,原则,名称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那么〔2022年〕

附件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那么 本指导原那么依据?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章?制定,是制定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和编制各专业领域命名指导原那么的根本要求。

本指导原那么是对备案人、注册申请人、审查人员及各专业领域命名指导原那么编写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假设有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承受,并应供应充分的争辩资料和验证资料。本指导原那么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展,本指导原那么相关内容也将进展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那么是制定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的根本技术要求,同时用于指导各专业领域的命名指导原那么编制。对于各专业领域存在的特殊情形,由各专业领域命名指导原那么进展具体说明。

本原那么不适用于依据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

二、通用名称组成构造及要求 〔一〕医疗器械通用名称由一个核心词和一般不超过三个特征词组成。

〔二〕核心词是对具有违反或者相像的技术原理、构造组成或者预期目的的医疗器械的概括表述。 〔三〕特征词是对医疗器械使用部位、构造特点、技术特点或者材料组成等特定属性的描述。

〔四〕各领域依据专业领域特性和产品特点分别确定核心词和特征词选取原那么。 〔五〕对现有认知和技术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特定属性,视状况需要可增加特征词数量。

〔六〕一般状况下,描述产品使用形式、供应形式等属性的特征词应放首位,其他类型的特征词应按其对核心词的修饰性从广义到狭义的挨次排列。

〔七〕由两种及以上医疗器械组合而成,以实现某一临床预期用途的器械组合产品,由各领域依据产品实际状况进展命名,原那么上其通用名称应表达组合形式和主要临床预期用途。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药械组合产品,依据其专业领域要求,其通用名称宜表达药械组合特性。

三、命名指导原那么编制指南 〔一〕基于现有技术进展状况,以技术为主线,从医疗器械的功能和临床使用的角度,按不同专业领域分别编制命名指导原那么。依据专科听从通用、分领域听从总领域、全面掩盖、避开重复的原那么,做好各领域内的统一、领域间的协调连接。

〔二〕在各专业领域体系框架下,依据其次条其次款要求确定核心词概念范畴,确定需要在通用名称中表达产品特点的特征词,依据其次条第六款要求进展排序,形成固定的共有构造,编制医疗器械产品通用名称的核心词和特征词的可选术语。

〔三〕各专业领域命名指导原那么主要内容为:该领域适用范围、核心词及特征词制定原那么、通用

名称确定原那么、命名术语表、利用术语表确定通用名称的方法、参考资料等。

〔四〕通用名称中未能包含的其他特征可考虑在产品型号、规格、标识、说明书等制造商信息中加以表达,如确有其他特征需在通用名称中表达,或有未能包含的产品,可对命名指导原那么进展调整或增补。

四、命名术语表编制 〔一〕命名术语表包含序号、产品类别、术语类型、术语名称和术语描述五项内容。

〔二〕术语类型分为核心词和特征词。特征词应标明挨次〔特征词1、特征词2、特征词3〕和类别〔如使用形式、供应形式、使用部位、构造特点、技术特点或者材料组成等〕。

〔三〕术语名称应优先选用专业术语,对个别沿用已久或广泛专业共识的特定用词也可以使用。术语

名称原那么上不得使用字母词,在的确无法定名,并有相关标准等标准性文件依据的状况下,可以承受包含字母的用词,但核心词不得完全由字母构成。

〔四〕术语描述应明晰、精确 、客观、符合规律。要反映被描述的命名术语在本事域概念

体系中与上位概念及同位概念间的关系。要言简意赅,只需描述概念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外延,不需给出其他说明性、学问性的解释。避开循环定义和同语反复,一般不承受否认式描述。描述中所用的词汇,应是已定义过的或是众所周知的。描述项与被描述项之间的概念应是等同关系,不行过宽或过窄。

五、常用命名术语说明 〔一〕当以使用部位、材料组成等作为特征词时,假设存在多个命名术语的情形,应明确其在通用名称中的位置,列出需要缺省的术语,其他特定部位或材料的命名术语可在术语表中列举,也可不一一列举而由指南应用方依据产品实际状况,自行选用相应的专业术语。

〔二〕一般状况下,当器械以不同形式使用或供应时,应在通用名称中表达,并参考如下描述依据产品实际状况对术语进展标准。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指处理后可再次使用的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指仅供一次性使用,或在一次医疗操作过程中只能用于一例患者的医疗器械。植入式医疗器械指借助手术全部或者局部进入人体内或腔道〔口〕中,或者用于替代人体上皮外表或眼外表,并且在手术过程完毕后


留在人体内30日〔含〕以上或者被人体吸取的医疗器械。无菌医疗器械指以无菌形式供应,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

〔三〕当以使用时限作为特征词,宜参考?医疗器械分类规章?对术语进展标准:临时,医疗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小时以内;

短期,医疗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30日以内;

长期,医疗器械预期的连续使用时间在30日〔含〕以上。如有特殊情形,由各领域依据产品实际状况进展说明。

〔四〕对某一特征词项下的惯常使用或公认的某一特性,其术语名称可设置为缺省,并在术语描述中明确其所指概念。缺省的术语在通用名称中不表达,以遵从惯例、简化名称及便利表达。如对以不同形式使用或供应的手术器械等产品,特征词应表达一次性使用无菌可重复使用非无菌缺省。如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可重复使用〕〔非无菌〕阴道扩张器。如对具备两个以上〔含两个〕术语的特征词,各领域也可依据表达习惯,将相对较普遍、较通用,或对该特征无限制的那一个术语设置为缺省。如植入式再同步治疗心脏起搏器、植入式〔非再同步治疗〕心脏起搏器。

六、命名术语表及通用名称例如 以有源植入器械领域中植入式神经刺激器产品为例,可参考以下格式和内容形成命名术语表:

植入式神经刺激器命名术语表 序号 产品类别 术语类型 术语名称 术语描述 1 植入式神经刺激器 核心词 经刺激器 通过将电脉冲施加在脑部或神经系统的特殊部位来治疗帕金森病、把握癫痫、躯干和/或四肢的慢性顽固性苦痛或肠道把握以及排尿把握、肌张力障碍等神经调控类疾病。

特征词1-使用形式 植入式 植入于人体。 特征词2-技术特点 不行充电〔缺省〕 电池不行充电。

可充电 电池可体外无线充电。

特征词3-使用部位 脑深部 刺激输出作用于脑深部。 脊髓 刺激输出作用于脊髓。 刺激输出作用于骶神经。

迷走 刺激输出作用于迷走神经。

选择典型产品,在术语表特征词和核心词项下选择适宜的术语,形成通用名称例如:

植入式〔特征词1+不行充电〔特征词2,缺省〕+脑深部〔特征词3+神经刺激器〔核心词〕植入式脑深部神经刺激器植入式〔特征词1+可充电〔特征词2+脊髓〔特征词3+神经刺激器〔核心词〕植入式可充电脊髓神经刺激器 七、参考文献 [1]医疗器械分类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令 15号〕

[2]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名目的公告〔2022年第104号〕

[3]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那么的通告 [4]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原那么及方法 [5]GB/T 15237.1-2000术语工作 词汇 1局部 理论应用 [6]GB/T 19971-2022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术语 [7]YY/T 1623-2022 可重复使用医疗器械灭菌过程有效性的试验方法 八、起草单位 本指导原那么由国家药品监视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编写并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788dc63217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92.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