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东西部协作贫困学生资助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022-07-03 09:43:3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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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东西部协作贫困学生资助项目

实施方案

一、资助目的

保障义务教育,资助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助力全县脱贫攻坚。

二、资助人数和标准

资助贫困学生200名,资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限定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突发因素导致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程序

资助程序严格执行《甘肃省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实施细则》,落实“二公示一公告”

1.方案公示。项目实施前,由县教育局起草、制定《灵台县东西部协作贫困学生资助项目实施方案》,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将该项方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实施。

2.摸底初评。学校根据县教育局名额分配要求,采取困中选困的方式进行摸底,摸底结束后,根据各班摸底情况,召开校内评审会议,讨论确定校内拟受助对象,校内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校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5工作的公示。


3.上报审核。各校拟受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报告,经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教育局审定。

3.资金公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资助对象拨付项目资金前,将项目资金分配计划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灵台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金拨付。

5.发放资金。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将资助资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或者家长)提供的银行卡。

6.结果公告。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及时公告项目实施效益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时间安排

方案公示:3月下旬,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日。 摸底初评:4月上旬,时限10天。 上报审核:4月中旬,5工作

资金公示:4月下旬,公示时长不少于5个工日。 发放资金:5月下旬,时限三个工作日。 结果公告:6月中上旬,公告时长不少于5天。 五、资金监管

1.学生资助资金一律通过银行发放,统一打入学生(或者家长)银行卡,严禁现金发放。

2.资金发放到位后,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严禁代签,签字结束后由各校存档备查,并将签字花名册复印件送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存档。


3.教育局对受助学生和家长进行电话抽查回访,一旦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责,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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