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2022-08-04 23:40:1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欢迎阅读!
行文,公文写作,上级,基础知识,规则
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向上级机关行文的规则

【导语】2018各省遴选考试在陆续进行,由于遴选考试信息非常繁多,中公遴选考试网会及时公布遴选考试信息,便于考生查阅。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769d3a23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ab.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