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2011节假日安排》,欢迎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12月9日 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0-12/10/content_1762643.htm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0号)
现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政务院发布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八日国务院修订发布)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72209b215901020207409c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