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得税

2022-08-12 16:22:2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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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征或者免征属于地方分享的企业所

税收政策

得税

民族自治地方企业

享受主体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

优惠内容 决定减征或者免征。

1.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享受条件 2.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

不得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

十四条

政策依据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21 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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