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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农民工的社会流动背景下的权益保障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阶层结构课题组的调查研究,当代中国已经形成了由十大社会阶层组成的社会阶层结构。这十大阶层是: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经理人员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但学者周晓桂认为,通过这十大阶层的划分来描述中国当前的社会阶层状况,有一个假想的理论前提,就是中国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社会分层,即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分化已经完成、物质利益地位已经相对稳定。显然,这个前提是不存在的。因为当今的中国社会,不仅利益结构变迁十分迅速,同时各社会阶层也正处在分化、解组与重新组合的过程之中,也就是处在社会流动之中。社会流动主要表现为各阶层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地位的变化和人口在各个阶层之间的流动。最近30 年来,由政府主导的改革开放是启动和加速大规模社会流动的直接原因,各个阶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尤其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得社会流动的变化愈加明显。 一、目前我国农民工社会流动的基本现状
目前我国社会流动的基本现状包括地域流动--地域流动的主要形式是城乡流动和区域流动;职业流动--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发展,也使得农村居民内部的职业分化大大加快;身份流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只存在三种身份:农民、工人和干部,并且三者之间的转换途径很少,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几乎没有可能,现在途径越来越多了,农民成为工人当然不用说了,农民和工人通过考试、竞争、选举等方式转变为干部的事例也不鲜见。在笔者调研的过程中,大多流动农民工属于职业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始走出农村进入城市打工,人们习惯上把这个群体称为“农民工”。近年来,国内学者对于农民工的社会流动倍加关注。李培林认为,民工的流动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表现在地域上,农民工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较发达地区流动:二是表现在职业上,农民工从农业向工商服务业等非农产业流动;三是表现在阶层上,从低收入农业劳动者阶层向其他较高收入的职业阶层流动。 二、目前农民工社会流动的主要特点
农民工的流动特点有以下几个特点①: (1) 农民工从自发性流动逐步向制度化流动过渡。从整体上看,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最初是纯粹的自发性流动,近年来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政府开始有意识地引导农民工,并使农民工的流动逐步形成制度化的社会流动。(2) 就业状态的不稳定性。流动农民工主要是在城镇的第三产业部门就业或流动就业。(3) 不受地域和户籍身份限制自由流动。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工,与城镇体制内的职工相比,在人身依附关系上具有更多的自由性,也就是说他们的流动往往不受户籍和身份档案关系的制约。
这些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了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状政府的引导增加了农民社会流动的数量也壮大了农民工队伍,而其就业状态的不稳定性很大程度上使其权益的保护增加了难度。下面将针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现状加以论述。 三、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
农民工权益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国内学者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多有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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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J ].社会学研究,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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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例如,郑功成认为,要尽快从确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援制度、规范用工等方面,分类分层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庞文认为,农民工在工作机会、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障、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应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劳动力市场等多个方面加以保护。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农民工流入城市后,发现农民工权益受损现象并非个例,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主要突出体现在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等方面。
(一)工资待遇低。一是工资标准低。为了保障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了《最低工资规定》,各地也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制订了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具体规定。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录用农民工,不管技术要求多高,不管劳动强度多大,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将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化。二是同岗不同酬现象普遍。一些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农民工在同样岗位上从事同样工作,由于身份不同,劳动收入与同岗位的城镇职工相差甚远,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扩大。三是工资拖欠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无视农民工权利,采取各种形式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做手脚,无故拖欠。最为严重的是建筑领域,内部管理混乱,农民工的工资发放随意性大,时常利用早已明令禁止的做法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且存在严重的违法转包、分包、层层转包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发生纠纷后,往往导致农民工不知道究竟向谁追讨工资,如果包工头或承包人逃逸,更会导致无法查清转包事实,致使难以确定法律责任的承担者。四是工资被克扣或变相克扣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实行计件工资的单位,通过提高定额标准,或降低计件单价等手段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一些企业为了保证农民工能够较长时间在企业工作,还要求农民工交纳一定数量的工作保证金或是扣押一至两个月的工资。
(二)工作环境、条件恶劣。农民工拿着最低的工资,却干着最重、最苦、最脏、最累、最危险的活,他们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劳动岗位,而这些岗位又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着眼眼前利益,有的企业经营者为了减少成本,在有毒有害岗位大量使用农民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不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具,造成农民工普遍处于劳动强度大、劳保条件差的工作环境中,致使发生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比例很高。而且农民工超时加班现象普遍,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受经济利益驱使,置农民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于不顾,采取加大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从农民工身上榨取更多利润,即使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放过,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
(三)社会保险、福利、民主政治等权利普遍缺失。农民工由于在身份上依然是农民,虽然在某一单位从事工作,但与同一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相比,存在着较多差异。一是农民工参保率低,多数企业不给农民工投保,同时由于城乡两种保险制度难于对接,也有一部分农民工不愿参保。二是由于许多农民工没有参加工伤、医疗保险,发生工伤事故和生病治疗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三是农民工遇到困难不能及时得到社会救助。四是城市为农民工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存在“真空”地带,农民工很少享受到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业余文化生活贫乏,子女入学仍然存在困难。一方面,农民工在城镇就业与生活,大多会遭遇到城镇居民可能遭遇的各种生活风险,如工伤事故风险、疾病风险、失业风险、其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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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生活风险以及生活贫困等。农民工遭遇上述风险的普遍性正在成为现阶段新的社会问题与社会风险累积的有利生成条件;另一方面,因户籍制度的制约,农民工处于被边缘化的境地。他们遭遇的上述风险只能依靠自己去解决,国家既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来提供援助,也缺乏必要的途径来化解。近几年不断增长的农民工工伤事件(许多甚至是恶性事件)和理论学术界将农民工视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事实,反映了农民工对社会保障权益的诉求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正当的、迫切的。考察农民工进入城市以后的社会地位的变迁,是研究农民工社会流动的核心问题。农民工进入城市后,虽然获得了在城市工作的机会,但是他们在城市中的社会地位低下的事实却不容争辩。而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是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根本途径。
我认为,农民工的社会流动是改变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重要力量,我们应当将农民工的社会流动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联系起来进行思考。农民工在社会流动过程中的权益受损主要是原有的经济社会体制的惯性使然,也有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以及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当前,在一系列体制因素未能有效破除的前提下,政府的强力干预是维护农民工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政府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出台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关法律,建立农民工职业培训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会职能,加强组织维权建设,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的问题。
社会流动是社会发展与开放的重要反映尺度。一般来说,在封闭的社会中, 社会流动率较低, 而在开放社会中,社会流动率较高。我们所要建立的和谐社会是开放的社会,在于社会能够使社会个体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能够有效协调各阶层的关系,并有利于形成社会阶层之间的良性的合理公正的互动结构。而这需要合理、公正、顺畅的社会流动。这种社会流动有两个要素即它应该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上升机会,同时人们社会地位的变化应该是公平合理的。这就需要做到限制旧体制如户籍制度、单位体制对社会流动的负面作用,建立促进社会流动的新体制,规范有关社会流动的公共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公平正义、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 ]朱光磊.当代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1. [2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4,1.
[3 ]许欣欣.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流动[M].武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0,1. [5 ]钟水映.人口流动与社会经济发展[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1. [6 ]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社会科技统计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划财务司.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04)[ Z].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7 ] 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和社会地位[J ].社会学研究,19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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