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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建筑的电气设计
摘要:有关医疗方面存在的问题一直都是需要被关注的对象,无论是医学领域工作者还是社会上的普通人,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医学领域进行关注。不可置否,随着人类社会体系发展以来,医学领域一直都是重要的构成环节之一,尤其在时代变化以及城市体系的建立以来,和医学有关的医疗建筑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医疗建筑;电气设计;分析
引言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医疗服务越来越多样化,更是越来越受民众的关注。医疗建筑的规模和功能复杂性随之日益增大,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作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医疗建筑对电气安全和电气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选择标准
对于医疗建筑的电气设计,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需要将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以及人民防空医疗救护工程设计标准作为参照。目前,执行医院电气设计工作过程中,设计人员按照卫生部门、建设部门颁布的新版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来执行,原行业标准无法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在现有发展趋势下,需要深入研究新的医院建筑电气设计标准,保证在执行过程中,能够为设计工作提供引导。 2供电方案
2.1两路独立10kV电源+自备柴油发电机+末端EPS或UPS(见图1)
由于缺少了柴油发电机组的长时间应急保障,末端重要设备的应急电源只能依赖UPS,因而UPS的应急保障供电时间需延长,机房面积也相对较大。一般医院旧房改造项目中,鉴于旧医院大楼受其自身地理条件限制,无法设置排烟管井及油路通道,为保证重要负荷的供电,通常只能选用此供电方案。 3配电系统 3.1供电方式
低压配电系统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消防及动力负荷一般为放射式供电,应急照明等用电采用树干式供电。产房、手术室、苏醒、麻醉等候等2类医疗场所的部分回路应采用医疗IT配电系统,其他配电回路采用TN-S系统。 3.2计量方式
建筑每层正常照明总箱和普通空调配电总箱内均设电表计量,电梯、水泵等公用电力设备以及医疗设备用电在低压柜内设表计计量。各层的动力、照明、空调配电箱可以根据功能分区或者护理单元设置电表计量,或者由甲方自行指定设备供应商安装电表计费。 4照明系统 4.1一般照明
主要场所照度及照明功率密度(LPD)设计限值:走廊、楼梯间、风机房、储藏间照度100lx,LPD值不大于4W/m2;候诊室、挂号厅、配电间、电梯机房照度200lx,LPD值不大于6.5W/m2;病房照度100lx,LPD值不大于5W/m2;诊室、治疗室、护士站、办公室照度300lx,LPD值不大于9W/m2;药房、化验室照度500lx,LPD值不大于15W/m2。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化验室、隔离室、血库、穿刺、妇科冲洗、手术室等场所应设置紫外线杀菌灯。医疗场所的紫外线杀菌灯可选用固定式,其功率及数量的选择可参考《照明手册》表9-2。杀菌灯灯管周围应有一定的空间,以利于提高杀菌效率。在走廊、电梯厅等公共场所,应预留一定数量的插座,为使用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提供方便。 4.2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的照度设计标准: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等不应低于5lx;配电室、消防控制室、防排烟机房等处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手术室、抢救室等2类医疗场所中的安全照明的照度应为正常照明的照度值,其他2类场所中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0%。应急照明及疏散标志灯设在楼梯间、前室、走道、厅堂、出入口等处,均采用带防护罩的应急灯和自带蓄电池的疏散标志灯,其中应急灯应具有断电时强
制点亮功能,疏散标志灯应为常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0.5h。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3495.1—2015《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和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的规定。 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采用总线制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器一般设在病房楼一层消防控制室内。在各电源进线柜(箱)或者变配电室的低压柜出线处装设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探测器,对供电线路、设备的剩余电流进行检测。当监测到被保护对象发生异常时,将报警信号通过总线送至电气火灾监控器,并在消防控制室的报警控制器或图形显示装置上显示报警信息,提醒维护人员及时排除电气火灾隐患。本系统漏电信号为相对独立系统,仅将报警信号传送至电气火灾监控器,不能自动切断保护对象的供电电源。 6防雷、接地和安全保护 6.1防雷系统
根据工程的位置不同,严格计算并按规范要求设计。例如:某地年雷暴日为22d/a,经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0.1549,防雷设计等级为二类。屋面接闪网规格不大于10m×10m或12m×8m;凡突出屋面的所有金属构件、通风管、金属屋面等均须与接闪带可靠焊接(焊长>6d),并形成完好的电气通路。利用建筑物所有混凝土柱子或剪力墙内两根¢16或四根¢12的主钢筋通长焊接或绑扎做引下线,其上端伸出女儿墙顶0.2m与接闪带焊接,下端与接地极(利用基础梁等)焊接;其中主体建筑四角等处的引下线分别在首层室外距地坪0.5m处设接地电阻测试箱,在室外地面下1m处引出一根40×4热镀锌扁钢作预留接地连接板,出散水外0.2m。所有电源进线箱,电梯和屋顶风机配电箱等,以及各弱电系统引入端装均应装设电涌保护器(SPD)。 6.2接地及安全保护
低压配电采用TN-S接地型式,手术室等2类医疗场所的部分回路采用医疗IT系统。利用基础内两根主筋通长焊接成电气通路作接地网,安全保护、防雷及弱电系统共用基础接地体,所有用电、用电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及金属配管均需可靠接PE线保护。实测接地电阻不大于1Ω,否则增设人工接地体,直至满足。变配电所电源进线处应作总等电位联结(MEB箱),带洗浴的卫生间、弱电间做局部等电位联结(LEB箱),洗浴卫生间的插座PE端子须与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联接。 结语
综上所述,医院建筑由于其本身功能的特殊性,建筑的复杂性,使其对电气设计有着极为严苛的要求。保证医疗设备的可靠、安全用电毋庸置疑是每个设计人员的首要任务,但是设备使用的舒适性、布局的合理性也不容忽视。医疗电气涉及设备众多、负荷种类和要求各异,设计过程应充分考虑实际功能需要和用户要求,并严格遵循相关标准规范。 参考文献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3.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3]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年版)[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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