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孟子的法律思想》,欢迎阅读!
孟子的法律思想
众所周知,孟子上承孔子之术,是儒家人物中地位仅次于孔子的主要代表,并被宋明理学家奉为“亚圣”。 孟子是孔子学术的忠实继承者,其在儒学上的成就也为后人仰止,“孔孟之道”也被后世看做是儒家的正宗之道。
今天,我也试着来学习和分析一下孟子法律思想。
首先,还是简单地介绍孟子。孟子名轲,战国时邹国(今山东邹县东南)人。约生于周烈王四年(公元前372年),死于周赧王二十六年(公元前289年)。约30岁时,收徒讲学。学生先后共有数百人。中年以后,周游列国,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晚年回到故乡,著书立说,编定《孟子》七篇。
孟子的法律思想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举民主政治,倡开明贵族政体
在君与民的关系问题上,孟子宣布:“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在这里,他排出了这样的顺序:丘民--天子--诸侯--大夫。把丘民从大夫之后放到天子之前,这不能不说是个创举。他还提出:“诸侯危社稷,则变置。" (《孟子·尽心下》). 按此推论,那么,“天子危天下,则变置”是理所当然的。孟子的“民贵君轻”论应该是他最为众人熟悉的法律思想,这是对原始民主之风的总结,也是他的开明贵族政体主张的理论基石。孟子集中宣传原始民主之风,并与当时政治相联系,批评集权专制。而借推崇原始民主为其政治主张服务,这是孟子思想的一大特点。
二、“以德服人”、“制民之产”的“仁政”学说
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德治”思想并把它发展成“仁政”学说。
孟子“仁政”学说的核心是“重民”思想,这同他的“民贵君轻”论是完全一致的。作为一名深刻的思想家,他较为冷静地看到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相互依存、互相转化的辩证关系,认识到民心向背对统治的决定性作用。孟子认为,当时的战国是“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国君为了自己的安乐而压迫百姓,给人民带来深深的苦难。他批判道:“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反对“以力服人”,主张“以德服人”: “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孟子·公孙丑上》)
三、“人性善”与“谨庠序之教”
孟子非常重视道德伦理的价值。他说:“不得乎亲,不可以为人;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 (《孟子·离娄上》)。可见,是否明于人伦,不仅是区别人与禽兽,而且还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他认为,士君子“有恒心”,即具有牢固的道德伦理观念,而小人则“无恒产则无恒心”,故试图“制民之产”来使小人获得“恒心”。孟子的“制民之产”就在于为统治者推行教化创造条件。以下着重介绍孟子的“性善论”。
(一)性善论
孟子不仅通过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条件来为推行教化创造前提,而且还从人性论的角度论证教化的可能性。与当时的法家和后来的荀子不同,他高举“人性善”的旗帜来劝说当时的统治者致力于教化。
孟子认为道德伦理观念是人人皆有与生俱来的先天素质。《孟子·公孙丑上》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有是四端而自谓不能者,自贼者也。谓其君不能者,贼其君者也。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
《孟子·告子上》批评了告子的“性无善无不善”的观点后强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按照孟子的理论,人人都天生俱有仁义礼智四种道德的萌芽,但有人注意自我修养而发扬它,便成为君子。有人放松思想改造而丢弃它,便成为小人。《孟子·告子上》说: "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下》还说:"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二)“谨庠序之教”
孟子还从人的同一性即共同性来论证教化的可能性。他说:“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孟子·告子上》)
教化的方法是推行民间教育,并明确提出要对劳动人民进行教育,这样的思想在当时是很具有前卫性和开创性的。教化的核心内容是“孝悌”。 正因为重视孝道,所以当法律与孝道矛盾时,孟子主张牺牲法律来维护孝道。有一次,弟子问孟子:如果舜的父亲杀人而被法官捉住,舜应当怎么办?孟子说:“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孟子·尽心上》)
四、“惟仁者宜在高位”的“人治”思想
在“法”与“人”的关系问题上,孟子和孔子一样,都强调“人”的作用是第一位的。他说:“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因此,他主张选拔贤者:“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 (《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的“贤人政治”论在一定程度上松动了贵族政体的根基,淡化了宗法血缘纽带,与战国新兴地主阶级的官僚政体有某些暗通之处。但是,他的“贤人政治”论有两大特征:一是渴望“圣贤”, “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孟子·公孙丑下》)从而陷入英雄史观;二是强调“仁人”,“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从而又坚持贵族政体。这就使他的“贤人政治”和法家的“以法治国”基本上仍是对立的。
总之,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法律思想,成为战国时期孔子思想的忠实保卫者。孟子法律思想的核心是“仁政”,其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的长治久安。他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6c61e2d96f1aff00bed51e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