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委员会制的特点.

2023-10-05 13:58:2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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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委员会制的特点:

1、实行委员会制的国家,全国最高的行政权力是由一个委员会来履行。委员会由一定数目的委员组成,委员会主席由委员轮流担任,而且仅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和最高行政长官,并无特殊的职权。

2、委员会从本质上说是代议制民主政体,它具有人民直接民主的特点,委员会作为最高行政权力机关,各委员权力均等,而且都不能兼任议会的议员。除非委员自己辞职,否则任何机关均无权对其罢免或将其免职。

3、联邦委员会是联邦议会的执行机关,要服从议会的政策,不得解散议会,而议会也不得解散联邦委员会。

4、委员会委员的出任,由政党推荐,但本人不一定是政党领袖,并且一旦当选,就不以该党身份参与领导工作,只对委员会负责。

优点及缺点:

委员会制的优点是能集思广益,对问题能有较周全的考虑。同时,各方面的利益和需求可在委员会内反映出来。更加重要的是,权力在委员会内受到制约而至平衡,能够防止个人专政等现象出现。

另一方面,委员会制缺乏一位号召的领袖,因此容易引致议行合一的权责不清晰,甚至可能会出现委员之间互相推卸责任,使得委员会在决策上及行动上变得缓慢,导致议行合一失当。故此一般只适用于瑞士这一类国家规模较小、政务相对简单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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