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常见问题答疑

2022-05-17 21:27:29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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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评估常见问题答疑



1、学校课程评估由谁组织实施? 答:学校设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作为组织实施机构该委员会是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的专门机构。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教学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简称“常设委员会”教学评估专家组(简称“专家组”组成。“常设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课程教学评估工作。现任主任是我校教学名师、数学科学学院教授刘新国,办公室设在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2、评估专家是如何组聘的? 答:“常设委员会”的成员由学校任命;“专家组”根据每学期参评课程的状况,从在岗或近期退休的教授或副教授中选聘,选聘人员由“常设委员会”提名,报主管校长批准。“常设委员会”每学期召开课程教学评估工作会议,研讨并制课程教学评估工作计划“专家组”按照学科组、横向组、同行组三个层面组建。

3、参加学校课程评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现阶段,每学期组织一次课程评估,分推荐评估和抽查评估两类。推荐评估,以院(系、中心)评估为基础,由教师个人自愿申报(须讲授过参评课程两次以上),院(系、中心)推荐评估为优或良的教师参加学校评估;抽查评估,“常设委员会”在一定范围内随机抽查某门课程教师参加学校评估。确定参评教师名单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两类评估同等要求。评估课程按照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双语课和艺术技能课分类进行。评估工作程序按每学期课程教学工作安排表进行。

4、学校一般在什么时候组织课程评估申报? 答:一般在每学期末(第17周),各院(系、中心)根据课程评估的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申报课程教学评估。一般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和学校随机抽查两种方式。第二学期开学的第1周,教学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根据申报原则和条件审核申报教师材料,确定参加教学评估的课程名单。

5、教师参加课程评估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经审核确定的参评教师需要在第4教学周,将教学日历、教学大纲、教材交到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课程评估办公室,教学日历必须有教学负责人签字和院系公章。在第2-12周,按照中心提供的观摩课程表,参评教师自主观摩教学。在第12教学周,提交讲稿、教学设计、教师自评表、教学观摩反馈表,学生平时作业、中考试试卷等材料。另外,需要为现场听课的评估专家准备一至两份本堂课的教学设计,可包括教学目标、讲授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教学信息反馈与矫正活动等方面的设计

6课程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20107月,学校教学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完成了新一轮课程教学量评估指标体系的修订工作,依据科学性、独立性、可测性、共性与个性相结合


等原则,体现研究教学特征、体现发展性评价特征的基本要求,对一级指标体系和二级指标体系进行了全面修订。一级指标体系修订为“教学思想与态度”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评价”四大类,其中新增了教学想、考试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内容。二级指标体系修订突出研究教学的特征,一步强调以研究带动教学要求教学内容及时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概念和新成果;突出过程性评估的特征,首次将课下学习指导、课下学习内容安排、课程考核方式等内容纳入指标体系;体现“教有方法、教无定法”的思想,注重因材施教,灵活运用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以及对学生创新意识与能力培养方面的评价。

7课程评估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答:一般来讲,第3周,课程教学评估专家开始听课。第4周,参评教师将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材送交课程评估办公室。第2-12周,参评教师根据学校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提供的观摩课程表进行教学观摩(至少两次),填写教学观摩反馈表。10-12周,分别召开学科组组长会议和横向组第一次会议,通报、交流前期听课情况,研究讨论评估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决定后期听课的重点;向学生发放评价表并将学生意见反馈给参评教师;参评教师于第12周将教案或教学设计、讲稿、学生作业或平时测验、期中考试试卷、教师自评表、教学观摩反馈表送交课程评估办公室。14-15周,学科组由组长安排,在随堂听课,深入院系及学生中调研、听取意见和反复讨论的基础上,对参评课程提出评估意见;各横向组分别举行第二次会议,交流、讨论评估意见。第16周,课程评估办公室对来自评估专家、学生和教学督导三方面的教学评价信息进行汇总,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数据统计和评价意见整合;参评教师撰写个总结课程评估办公室。

8课程评估结果是如何产生的?

答:课程教学评估评定会按照“看、听、议、投”四步法进行,以无记名方式投票决定参评教师评估等级时,评估专家2/3以上(含2/3)参加方为有效;对每门课程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并计算出平均值,此平均值即是某一课程的最后得分;根据量化等级标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产生出评估结果。其中,20145月,经学校教学评估专家常设委员会讨论决定,要求“评估专家打分平均值在90以上,且至少2/3及以上评估专家打分大于或等于90分时”方可评定为优秀等次。

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向全校公布评估结果,并将书面评估意见分别转给参评教师及有关院(系、中心)。学校对获优、良等级的教师给予奖励,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9、参加评估过程中教师可以得到哪些帮助? 为帮助教师有效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督导专家在每次听课后都将提供具体的反馈意见。教学支持中心每个学期都分文理科组织优质课程集体教学


观摩和研讨活动,组织全校性教育教学专家报告会,组织教学方法和策略讲座、工作坊。

10、我校课程教学评估的特点是什么?

我校课程教学评估始于1986年,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培养了一批批优秀教师,形成了前瞻性、学术性、独立性等特点。是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的综合性评估,强调评估对教师发展的意义和价值,通过提供过程性评价和服务,使参与教师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

11参加课程教学评估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我校课程教学评估倡导将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和方法融入课程教学家在评估中不仅关注每堂课的教学状况,还会进一步考察,课堂教学是否延伸到了课堂之外,是否关注到学生的学习过程,是否设计和实施了促进学生学习的方法和策略,是否有效达成促进学生学习的目的。因此,教师从报名开始时提交的个人简介表,到中期提交的学生作业等各类文本资料都是专家关注的内容。个人简介表为例,除了个人基本信息,内容涉及教学理念、学习目标、教与学的方法、考核方式等陈述,需要教师对所申报评估的课程及其在人才培养中的定位和目标进行深入思考和整体设计需要思考如何通过评价促进学生学习的考核方式等。

12参加过一次学校组织的课程教学评估后,隔多长时间可以第二次申报? 答:凡参加过一次学校组织的课程教学评估后,至少隔一年之后,方可进行第二次申报。

13、每学期课程教学评估工作启动后,可以申请退出评估吗?

答:每学期课程评估工作启动后,原则上不允许退出评估。如确有特殊情况申请退出,需至少隔一年之后,方可进行下一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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