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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旧房改造政策规定
以居住的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严格控制农村贫困人口住房的面积和总造价,严厉禁止因改造而出现的致贫现象的发生,改造过程中应达到主要部件的合格、房屋的结构是要属于安全以及基本的功能都是齐全的,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人均在13平方米左右,可以根据到家庭的人数去做一些适当的调整。地方的政府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帮助农户能够选择有资质的建筑企业统一进行施工。
农村住房改造政策规定
对建筑质量,也有严格的标准,以消除房屋的安全隐患为前提,还要考虑到抗震设防的要求,推广使用节能的建筑,在施工和竣工后验收的过程当中也要严格的把控好质量,确保经过改造以后的房屋是安全且经济和实用的。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主要针对农村乡、镇农户,居住在被确定为D级整栋危房和C级局部危房,对象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贫困户。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优先帮助住房危险、经济贫困的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一样的吗
棚户区改造一般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相关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按照街道申请、区住建局的实地查看、市房屋安全的相关专家鉴定、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统一拆迁安置的规定程序进行。只有经过市里专家组鉴定为危房的,才能进行改造拆迁,拆迁补偿安置办法采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棚户区改造和危房改造没有区别。
三、旧房改造应当如何补偿
对危旧房屋进行改造的,补偿的标准可以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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