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伯现象学派方法论上倡导

2023-03-02 00:26:1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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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现象学派方法论上倡导

1人文主义与实证主义

反对实证主义的观点(该观点认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认知目的基本一致)韦伯认为人与物不同,理解人不仅要通过外部表现(人的行动)还要研究内在动机。韦伯反对德国历史学派的主张(历史领域不可能出现合理概括,人类行动不受自然规律的支配)韦伯认为科学的方法论无论其对象是物还是人,总是抽象和概括为手段的。 2)价值中立

韦伯划分了经验科学和价值判断。他认为知识分为“实然知识”和“应然知识”。社会科学是一门关于具体现实的经验科学,他只能以研究现象的实然为任务而不应该涉入“应然”或规范知识与价值判断领域。做出区分目的是驱逐道德意图,保持社会研究社会现象时的“价值中立”性质。 3)理解与解释

韦伯对社会学的定义:旨在对社会行动作出的解释性理解以获得对这一行动的原因、进程和结果的解释的科学

从确定性的角度看:理解可以表现为理智上和逻辑上的,即合理明晰的或理性的(理性的方法);它又可以表现为情感体验和艺术感受的,即移情明晰的,或者是感觉上可以再体验的(重新体验的方法)。 从操作化的类型上看,理解有两种形式:

1)对特定行动的主观意义的直接的观察性理解,让我们能够理解发生了什么。

2)对动机的合理解释,使行动能够为人所认识的解释性理解,让我们能够理解为什么会发生。

4)理想类型(研究方法的概念工具)

概念:韦伯为了克服德国人文主义和历史学派过度个体化和特殊化的研究倾向而提出的一种概念工具。 5)因果多元论

韦伯坚信历史的和社会的因果性,但他是用或然性来表述因果性的。韦伯的或然性概念是出于他承认要找出全部因果关系是极度困难的。在其看来,社会


学中要达到客观的确定性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得出的结论至多是抓住多种因果性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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