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

2023-02-27 07:07:1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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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一、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宣传、积累工作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室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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