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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制教育研究
作者:毛海飞
来源:《人间》2015年第33期
摘要:高校是培养学生系统学习理论知识的摇篮,中国的高校教育近些年在理论以及专业知识的培养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在法制教育方面却缺乏系统理论的学习。本文旨在明确法制教育在高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加强法制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法制;高校教育;理论学习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146-01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有关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性质,现阶段主要观点认为,高校法制教育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识教育,属于德育范畴。可见已经有很多的专家学生意识到了法制教育对高校在校生的重要性。依法治国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1]党的十三五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各项事业都要依法治理,公民的一切活动都要遵照法律的规定。大学生是祖国未来各项事业的骨干力量,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重要来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就不可能适应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发展的需要。因此,高等院校在培养学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之外,更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特别是注重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2]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通过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特将造成大学生法制观念缺乏的原因归纳如下:
1.大学生法律知识方面:对法律知识兴趣浓厚,但实际上了解得模糊、不全面,存在一些盲点。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对法律的学习兴趣也很浓,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却背道而驰,他们的守法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同时他们对法律的信任度不高,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3]
2.大学生法律意识方面: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信任。法律观点和观念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薄弱且水平较低,因此他们很容易产生错误的观点和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
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的态度。[4]《中国青年研究》(1999,2)曾经做过一项调查,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中对“是否相信法律的裁决公正”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表示信心不足的占58.1%,而6.8%的大学生则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是否觉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回 答,占79.7%的为“不太平等”,“不平等”的占12.8%,认为“平等”的只占9.5%。这种对法律的怀疑态度直接影响了他们的做事方式。[5]同时,由于我国高校法律教育课程的讲授和考核在很大程度上还流于形式,且学校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政策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了他们的法律观念淡薄。因此,他们对法律很难有深层次的感悟体验,这就导致了个别学生自觉性越来越差,自我控制能力越来越弱,很容易走上犯罪歧途。[6] 3.学校法制教育方面:课堂教学效果不够理想,学生对课堂教学兴趣不足
高校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停留在传统的法制教育手段上,在课堂上开设基础的法律课程,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但是很多的法律制度尤其像刑法和宪法,行政法等法律制度一方面由于晦涩难懂,一方面由于脱离现实的生活比较远,所以很多学生在学习的时候有很大的距离感,没有真正的融入到生活中去,所以教育效果不是很理想。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的成因
一方面,学生自身的原因:1.大学生的自我价值观发生变化。2.大学生心理发展的不成熟。3.大学生对法律的功能或作用的认识有问题。另一方面,学校教育的原因:1.知识传授与素质教育分离倾向。2.法制教育中法律教育与道德教育疏离倾向。3.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不符合学生法制教育的要求。4.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不合理。5.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比较单一,没有达到多样丰富的要求。[7] 四、如何完善高校的法律制度
1.改进学校法制教育的方式,合理调整教学内容;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实践活动。
2.拓展大学生的学习途径,如自学;启发学生思考问题,教学中坚持讲解式与启发式相结合;组织引导大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
3.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学计划;培养骨干,提高教师素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丰富教学方法;改进考试方法;领导重视,创造良好环境。
4.深刻认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不断加强法制教育研究;继续深化法制教育改革。[8] 参考文献:
[1]李平:《高校法制教育的理性思考》,《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6年第Z2期。
[2]黄永明:《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刍议》,《河池学院学报》2006年第8期。 [3]倪怀敏:《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分析及其对策》,《思想教育研究》1996年第1期。
[4]陈大文:《谈谈大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思想教育研究》1997年第5期。 [5]郝雪玲:《高校法制教育改革刻不容缓》,《中国高教研究》2000年第2期。 [6]方益权:《提高高校法制教育实效的宏观视角》,《中国高教研究》2004年第6期。 [7]王静:《关于高校法制教育网络化的思考》,《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年第6期。 [8]唐际昂:《传统道德对高校法制教育的影响论析》,《南华大学学报(社科版)》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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