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免学杂费项目

2022-04-02 04:03:25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项目》,欢迎阅读!
普通高中,学杂费,项目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项目



一、免学杂费标准

(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按城市学校和农村(含县镇)学校2个档次执行: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18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82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08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20元。

(二)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标准。按城市学校和农村(含县镇)学校2个档次执行:城市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9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810元;农村学校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元,其中免学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720元,免课本费、住宿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680元。

二、免学杂费范围

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其中: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贫困户学生,按照自治区规定的学杂费标准直接免除;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贫困户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贫困户学生收取。普高中贫困户学生按学籍进行统计和资助,跨县就读的学生由户籍地提供贫困户证明,在就读地享受资助。普通高中贫困户学生免除的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具体指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普通高中必修


课教材和限定选修课教材和住宿费,公办学校不得再向贫困户学生收取这三项费用;民办学校实际收费标准高于这三项费用补助标准的,可以向贫困户学生收取差额部分。

三、申请审核流程

由贫困户学生向所在学校按规定时间提出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公示后,享受该资助政策。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书面申请(每年930日前完成)。贫困户学生如实填写《广西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资助申请表》(附2),申请表纸质件可在广西学生资助网www.gxxszz.cn下载打印或到所就读普通高中领取。同时,向就读的学校提交申请表原件(2份)和《居民户口簿》。

(二)学校审核上报(每年1020日前完成)。学校对该学年新申请的名单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是否真实有效等内容。审核无误后,将初审通过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为期5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该学年应享受本资助项目的所有贫困户学生名单录入《广西普通高中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汇总表》(附件4),汇总上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教育部门审批(每年1031日前完成)。

附件:1.广西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资助申请表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 201952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672d784d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a896931.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