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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赋税
作者:蔡昌
来源:《财会学习》2014年第08期
一、民国时期
面对严重的社会危机和民族危机,以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如火如荼,方兴未艾。终于在1911年10月爆发了震惊中外的辛亥革命,并于1912年1月在南京建立中华民国。清最后一位皇帝宣统帝溥仪退位,从而结束了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君主制。
1912年至1949年为民国时期,期间包括三个阶段:一是南京临时政府时期,二是北洋军阀政府时期,三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这一时期,中国传统财政思想体系已经坍塌,资产阶级财政学说居于主导地位,以孙中山民主主义为纲领的财政、税收思想,对南京国民政府的税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南京临时政府是1912年建立的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政府,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提出“财政之统一”是政府税收工作遵循的总原则。孙中山在其“平均地权”纲领中蕴含着以下土地税思想:其一,实行地价税,即按照地价的固定比例统一征收地价税,从而使土地所有者的税负趋于负担合理,而不受产量变化的影响。同时,孙中山倡导实行地价税的原因另一原因在于铲除妨害资本从一个生产部门自由转入另一个生产部门的障碍,为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其二,土地增值归公,即土地增值是社会进化的结果,并非土地所有者的功劳,理应归于国家是合情合理的。
但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仅存三个月,就被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北洋军阀政府所取代,此后北洋政府由段祺瑞和直系、奉系军阀执政。此时期,政府收入缺乏规范性,财力分散,关税、盐税收入大部分用作偿还外债担保,收支保管权均被帝国主义列强所控制,中国无权支配。田赋归各省军阀掌握,大小军阀征税没有固定章法,民间赋税高涨。此外,厘金也归各省控制,民国时厘金高达10%。1915年,民国财政部公布《屠宰税简章》,统一征收屠宰税,并以猪牛羊征税为限。印花税在清末已议定税则,民国初开征,但扩大了征税范围,凡各种商事人事凭证均须贴花缴纳。其他如矿税、契税、牙税、当税、茶税等种种苛捐杂税,不胜枚举。这一时期,时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的周学熙基于财政关系的紊乱局面,提出“税权统一”思想,即谋求税收征收权的统一,增强中央政府的税权。
1927年国民政府在南京建立,为了收拾军阀混战的残局,稳定政权,开始借鉴西方近代税收理论,明确划分中央税和地方税,统一财政收支,平衡税负。国民政府提出如下四项税收原则:一是统一原则,二是公平原则,三是便利原则,四是简便原则,五是效能原则。具体的税收改革措施有裁撤厘金,取消苛捐杂税,建立县级财政,开征所得税、直接税,收回关税自主权,初步建立了具有现代性质的税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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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国民政府在接下来的抗日和内战时期,随着沦陷区扩大和军费开支激增,财政赤字越来越大,1940年以后不得不采取通货膨胀手段以维持危局。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推行一项新的农业税政策—田赋“三征”政策,即征实、征购、征借。征实就是征用粮食以供政府和军需;征购就是政府购买,办法为随粮带购,征购价格由政府按低于市价的标准核定,支付手段为三成货币七成粮库券;征借就是政府借粮,日后归还。“三征”政策虽然加重了百姓负担,但却有力地支持了抗日战争,不失为一项必要的战时财政措施,是民众的力量赢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
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1943年公布《所得税法》,主要是以个人所得为征税依据。1936年国民政府还推行一种新税—统税,1946年以货物税取代统税之名,同时扩大货物税的征收范围,调整税率,并酌改“从价计税”为从量或从量从价兼征办法。国民政府还有益地探索了遗产税立法,并于1938年公布《遗产税条例》,这是中国第一次尝试开征遗产税,为中国未来税制变革奠定了基础。
总之,民国时期的赋税思想,仿照西方赋税学说,并试图建立一套完整的赋税制度。其中,以资产阶级为主流的倡导革新、废除封建赋税制度的思想,对推动社会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和限制,民族资本主义难以发展,资本主义赋税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红色革命时期
红色革命时期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红色革命直到建立新中国的时期,即自1927年10月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到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包括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在这一历史时期,共产党人形成了自己的税收思想与理论体系。 自1927年“四一二政变”以后,共产党在农村创建了中央革命根据地和闽浙赣、鄂豫皖等革命根据地。红色根据地建立之初,共产党就宣布废除旧政府的一切苛捐杂税。工农红军的供给,主要通过打土豪、摊牌、募捐等形式获得。随着苏维埃政权的建立,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十大政治纲领》关于“取消一切军阀地方政府的一切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累进税”的决议,逐步建立起税收制度。当时的税收主要是农业税、出口税、货物税、佣金税、屠宰税等,贯彻税收负担主要放在剥削者身上和贫苦者减免税的原则。这一时期的税制比较简单,征税面比较狭窄。毛泽东对这一阶段的赋税所持观点是,根据地经济落后,加之红军流动作战,以战争缴获和向富人筹款是财政的主要来源,当根据地比较巩固了,税收才能成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1937年卢沟桥事件爆发,共产党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在西北、华北、华中、华南建立了19个革命根据地。这一时期的税制贯彻“合理负担”的原则,在八年抗战中,各根据地先后开征公粮税、货物税、营业税、所得税、盐税、烟酒税、土产税、矿产税、屠宰税、印花税、牲畜税、筵席税等,税种较土地革命时期有所增加,但每个根据地自定税则征税。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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