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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考改革方案湖北“新中考”改革方案解读
2021年中考改革方案|湖北“新中考”改革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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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秋季高中新生入学开始,我省将全面实施新的高考改革方案。2022年度高考招生实行“两基一参”政策,即以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结合高中生的综合考评,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次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如何将“新高考”与高中入学考试联系起来?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高考改革的目的是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立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减轻学生沉重的课业负担,扭转片面应试教育的倾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完善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招生机制,破除“唯分数论”,维护教育公平正义。同时,要坚持通识教育和职业教育并重,使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规模大致相等,协调发展,让学生自主选择高中教育。
15个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
与高中将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对应,初中也将实施学业水平测试。据了解,今年湖北省将在推进招生机制改革的同时,推进其他高中的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2022,全省将全面推进改革。到2023年,全省将初步形成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和有效管理机制为基础的规范有序的高中考试招生模式。
与传统“中考”指向单一的选拔类招生考试不同的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初中学生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现“一考多用”。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任何部门(学校)不得另行组织高中招生选拔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初中学业水平测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的程度。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和全省统一设置的地方课程,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15门学科。考试内容以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考试命题要求加强与学生生活和社会现实的联系,注重对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注重对相关学科教学实验操作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的内容。省教育厅将发布湖北省初中学业质量标准,以避免偏颇问题、奇怪问题和超难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将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将体育与健康、物化生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
在考试时间方面,实行“学后考”,生物和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理化实验操作等科目的考试时间由市(州)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在三年级第二学期;考试成绩的呈现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鼓励实施“等级”呈现,克服评分,避免过度竞争。 多做义工也能为升学“加分”
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外,我省高中招生还将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具体评分方法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评分科目+成绩呈现科目”组成。其中,评分科目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评分方法为原始卷分数;年级介绍包括音乐、艺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教育)、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科目;生物和地理可以作为评分科目或成绩展示科目,由每个城市(州)的研究决定。在申请普通高中的学生中,最多只允许一门成绩最低的科目;原则上,综合质量评估的结果按年级呈现,作为高中入学的依据之一。它还可以探索以年级为基础,通过转换分数计入总入学分数的方式。
这就意味着,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将成为未来初中阶段学校发展的重要方向。那么,如何将抽象的综合素质评价落到实处?
首先是客观记录。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学生使用现实的方法客观记录他们在活动中的表现;第二,评级。初中根据学生的“现实记录”和相关典型材料,结合学生的自我评价,定期对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行为进行评分,相互评价和教师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第三,宣传审计。每个评估周期结束后,初中将公布学生提交的记录材料和成绩评估结果;第四,建立档案。学校汇总相关资料,为每位学生建立全面的质量档案。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且可用。
据了解,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的学习情况,都将统一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 分配的学生数量倾向于农村初中
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主要有统一招生、分配生招生、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分流学生招生政策,我省优质普通高中分流学生招生计划按不低于80%的比例分配到本地区初中,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除学术水平外,禁止单独组织考试确定指定学生的资格,禁止对再次获得指定学生资格的学生组织选择性考试。
自主招生则采取“学生自愿申请、招生学校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确定”的方式进行。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学校,必须是事先被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色学校,只能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掐尖”、提前
招生、降低要求招收“线下生”等。各市(州)自主招生的名额按不超过本地总招生计划的5%进行控制。
为积极鼓励和引导实践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改革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知、分、填志愿者”,实施国家和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的提前批准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将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给本地区初中的途径。 两年后“新初一”全面实施
我省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招生公平。
首当其冲的就是减少和严控招生加分项目。自2021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级学生开始,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学生的相关特长和突出表现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市(州)不得在国家和省规定外自行增加地方性加分项目;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二是对现有的“掐”行为说“不”,严禁高中提前招生。他们的入学只能在学术水平考试后进行。
最后是继续大力推进阳光招生。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通过全省统一的招生网络工作平台,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方式进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媒体和社会的监督,杜绝虚假招生宣传。 湖北也列出了这次重大改革的时间表:宜昌对2022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进行了试点改革。从2022秋季一年级学生开始,除了招生机制改革外,我省还将推进其他中学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从2022年初的一年级初中开始,我省全面实施了改革。即从2023年初中毕业年级开始,全省所有高中将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2023年前,未参加试点的城市(州)可继续按照现行招生办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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