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海省委党校201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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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海省委党校2010年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为青海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闯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践科学发展观成功之路、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要求的高层次人才,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经省委批准开办的省委党校在职研究2010年继续招生。 一、培养目标

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有较强的党性修养,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研究能力,德才兼备的高级专业人才和领导人才。 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主要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具有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力),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守纪律,身体健康,能够长期坚持学习者。 三、专业、学制与学历 (一)专业设置 1经济学专业

经济研究方向。主要学习研究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著研读、国民经济理学现代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发展经济学、市场经济理论专题研究、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现代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学、当代世界经济经济统计与分析、青海经济展专题研究等。 2社会学专业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方向。主要学习研究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著研读、社会学概论、社会研究方法、社会学史、公共政策学、发展社会学、社会理学政治社会学、制度经济学、人口社会学、社会工作、环境社会学、和谐社会建设专题、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等。

3法学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方向。主要学习研究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著研读、法理学


中国宪法学经济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合同法学法学、中外法制史、民族区域自治法专题研究等。 4行政理学专业

主要学习研究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著研读、政治学、现代管理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政府经济学、行政理学公共政策学、比较行政学、行政领导学、行政法学、社会保障理论与实践、组织行为学、中国行政思想研究、非政府管理概论、行政管理专题研究等。 (二)学制

学制两年半。采取在职自学、集中授课、统一考试(考核)的教学方式。每学期集中上课2次,每次10天,平时在职按照教学计划学习研究。每学期末参加省委党校统一组织的课考试(考核)。 (三)学历

学员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通过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者,颁发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历证明。 四、报考事宜

(一)招生工作坚持“自愿报名、组织批准、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必须:1、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表上由工作单位填写推荐意见(注明考生现有学历、职称、职级、职务),并加盖相应公章;2、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交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6张;4、交报名费、考务费、资料费、补习费共390元。 (二)报名时间

201031日起至2010515日止。 (三)报名地点

在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四号楼四楼学籍科)报名。

(四)青海省党校招生委员会对报考人员进行入学资格复核,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1公共科目: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英语(参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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