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要文件管理规定

2024-04-03 15:24:3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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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要文件管理规定



为做好我院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落实机要人员责任制,特作如下规定: 一、收文

1.收到文件首先检查文件袋有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2.及时拆封,清点、查对文件数量、收文单位与登记是否相符,避免号码和分数出现差错。

3.对文件进行登记、编号,注明密级、收文日期等。 二、阅文

1.机要文件履行文件批办手续后,由机要文书负责传阅。各级领导要在办公室或机要室内阅文,全过程注意保密。特别对绝密级文件、电报,除传阅范围内人员和机要人员外,不得外传。绝密级文件、电报要限时传阅,阅完后及时收回,不得在机要室以外过夜。

2.阅文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规定范围以外的人员泄漏或公开引用文件内容。传阅过程中文件不得抽离文件夹。阅后要签名、注时,当日送机要秘书,严禁横传或将文件带回家中阅读。

3.领导出差前请将未阅完的文件返还文书室。领导阅后退回时,对文件要逐一进行核对;领导对所送文件如有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领导阅读文件及批示。

三、借阅

1.借出机密级以下机要文件须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超过两天,要登记清楚时间、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及份数,双方核对清楚,借用人签名后,方可带走文件。借阅者归还文件时,机要文书核对无误后,办理还文手续。确需继续使用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机密级以上机要文件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并不准带出机要室。 四、文件的复制

机密级文件复制须经机要文书审核,机密级以上文件复制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复制时不得遮盖机密级标志、保密期限及知悉范围。文件处理完毕请及时将复印件返还文书室。

五、文件的清销

1.机要文书每月要检查文件的阅读和保管情况,按要求进行分类、清点整理。 2.需要交还的文件按时上交上级机要处;允许留存的文件,留存在机要室保存,并备有文件目录以供查阅。


3.清销的机要文件、内部资料,送指定部门监销。

4.清点整理文件中,如发现丢失,确认无法找回,要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报送办公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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