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标兵评选会议记录

2023-04-29 08:06:15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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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标兵评选会议记录

一、 会议时间:20xxxx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时: 地点: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影视

二、 参加会议人员:20xx年申报市级“巾帼文明岗”负责人 三、 会议主持:柳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 四、 会议内容:

1 学习柳州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详见学习手册) 摘要: “巾帼文明岗”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应纳入争创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紧密结合各行业、各单位不同岗位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创新。

“巾帼文明岗”实行分级管理和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柳州市“巾帼文明岗”由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和行业主管单位进行管理

根据《柳州市“巾帼文明岗”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评工作由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协调各相关单位实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两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巾帼建功”轰动协调小组备案。

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发展部)是全市“巾帼文明岗”的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指导、检查、考核、聘请义务监督员。

“巾帼文明岗”实行挂牌制度。正在创建“巾帼文明岗”的集体,要统一挂承诺牌,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工作人员工号、监督电话(市妇联:2862142自治区妇联:0771-5527120。获得奖牌的集体要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


的位置,自觉接受工作监督。

“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及社会监督。对已命名的“巾帼文明岗”不搞终身制,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并取消荣誉称号。

2 学习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程序和办法(详见学习手册) 摘要:“巾帼文明岗”建岗条件: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文明岗”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巾帼文明岗”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三级。各级“巾帼文明岗”的评选,采取由参赛单位自我申报,行业推荐、公众评议、逐级批报的方法。评选过程要有连贯性,申报上一级“巾帼文明岗”的应先获得本级“巾帼文明岗”称号。

市“巾帼文明岗”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市“巾帼建功”活动小组将根据各行业、各单位上报的《柳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对被推荐的集体、岗位进行检查验收并选出 “巾帼文明岗”

全国“巾帼文明岗”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自治区“巾帼文明岗”的申报公众由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有关行

业部门共同进行。

各单位对评选出得“巾帼文明岗”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办法。要把“巾帼文明岗”的主要女性负责人作为单位后备干部的培养对象,优先晋职晋级。

3 创建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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