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2022-05-02 14:00:3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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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危患者抢救制度

一、危重抢救工作主持者为: 1、科(副)主任或业务院长。 2、专业组组长。

3、科(副)主任或专业组组长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负责抢救的最高职称医师为中级或以下时,科主任须及时协调高级职称医师参加抢救。

二、对危重患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并做到认真、细致、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各种记录。对可能涉及到法律纠纷者,应及时报告务科。

三、参加危重患者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抢救过程中应以抢救工作主持人的医嘱为主,但对抢救患者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者认定后用于抢救。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执行抢救工作主持人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填写病危通知单,由抢救工作主持者向患者家属做好知情告知。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




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七、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人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八、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辅助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气等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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