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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收
费标准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重庆市物价局 • 【公布日期】2007.06.06 • 【字 号】渝价[2007]297号 • 【施行日期】2007.09.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收费标准
的批复
(二○○七年六月六日 渝价〔2007〕297号)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调整核定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申请》(重工商大融 [2007]30号)收悉。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教委审核后,考虑到你院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办学条件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现将你院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新增专业:物流管理、财务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每生每年9600元。
2、普通本科原有专业:金融学、保险学、经济学、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专业调整为每生每年9600元。
二、你院应根据本批复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每年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三、你院应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收费收入的财务管理和核算。
四、其他相关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执行。 五、本批复从2007年秋季入学新生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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