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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人
刑事古典学派 贝卡利亚
贝卡利亚、费尔巴哈、边沁、黑格尔、康德
犯罪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本性驱使下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意志自由)
坚持人格同一性(即认为人都
刑事近代学派 龙勃罗梭
刑事人类学派:龙勃罗梭、加罗法罗
刑事社会学派:菲利、李斯特 否认意志自由,行为人的行为是遗传因素或周围环境决定的(行为决定)
代表人物
是一样的,不同的是行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是评价的进而把行为人的行为作为评价中心(行为人中心) 的中心(行为中心)
基本观点
为保卫社会而处罚行为人(社会责任)
行为人本可以不实施犯罪却实施了犯罪行为,应受道义的谴责(道义责任)
“野兽吞噬人,是出于邪恶的天性,还是生理机制的驱使,但不会有人拒绝杀死这只野兽,也不会有人心甘情愿的被野兽撕成碎片。”——龙勃罗梭
评价:“严谨中折射出僵硬” 评价:“灵活中透露出任意” “正因为片面,所以才深刻” “正因为片面,所以才深刻”
责任承担方式 刑罚目的
刑罚
刑罚,保安处分
惩罚犯罪(报应主义的刑罚观) 预防犯罪(功利主义的刑罚观) 绝对的罪刑法定:绝对排斥习
相对的罪刑法定:允许习惯法
罪刑法定原则
的补充效力:相对确定的法定惯法;实行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
禁止类推;禁止溯及既往
溯及既往 已然之罪与报应之刑的适应 研究刑罚的理性 理性思辨
未然之罪与预防之刑的适应 研究犯罪的原因,进而得出预防犯罪的对策 实证的方法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研究视角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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