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人员密集场所整理》,欢迎阅读!
一、关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定义
1.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第2。0.32条,人员密集场所,指会议室、观
众厅、教室、公共浴室、餐厅、医院、商场、托儿所和候车室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的释义,从范围而言,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但
不限于下列场所:
1) 公众聚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
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 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
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3) 客运车站,客运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 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 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 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4. 公安部行业标准GA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人员密集场所的举
例为: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条文解释5.3。15条,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解释
为: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主要指:设置有同一时间内聚集人数超过50人的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如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证券交易厅,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
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等。公共娱乐场所主要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沐浴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中,本通告
所称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等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金融和证券交易厅等商业场所,歌舞厅、影剧院、夜总会、游艺厅、网吧、洗浴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公共服务场所,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会堂等人员集中场所,汽车、火车站候车室,港口码头候船室,机场候机厅,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及员工集体宿舍。
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条文说明,5.5.19,本条中“人员密集的
公共场所”主要指营业厅、观众厅,礼堂、电影院、剧院和体育场馆的观众厅,公共娱乐场所中出入大厅、舞厅,候机(车、船)厅及医院的门诊大厅等面积较大、同一时间聚集人数较多的场所。
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条文说明中,5.4。6条,明确说明“菜市场”
系人员密集场所。
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条文说明中,5。4。8条,提到“宴会厅"
为人员密集场所.
二、各专业常用规范中对人员密集场所的要求 1. 电气
1)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2003 ,条文说明第10。3。3条,尽管目前电力
设备(如高压配电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等)的自身防火、防爆能力有很大的提高,但考虑到体育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所以主要变配电室应尽量离开观众主要出入口、观众席台下.在调查中也曾发现,应急用柴油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出口距观众席休息厅过近,这是十分危险的。
2)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50099—2011 ,第10.3.3。1条,学校建筑为人员密集
场所,疏散走道、楼梯间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以保证疏散时必要的照度;并
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以保证安全地定向疏散.湖南湘乡市某中学的走道和楼梯间的照度没有达到标准,也未设事故照明.2009年12月7日晚,晚自习后发生重大踩踏事故,血的教训应引以为戒。
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第11.3。2条,2。人员密集场所内的
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第11.3.4条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的有关规定。
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版,5.4.2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电力变
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用房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燃油和燃气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当常(负)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可设置在屋顶上;采用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的比值)大于等于0.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内;
5)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218—2010 ,5.2.8 展览建筑内的燃油或然气锅炉
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不应布置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进行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6)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6 ,第7。1.3条,6 演播室、剧场等
人员密集场所不应直接进行应急广播,应采取自动火灾报警系统二次确认方式进行疏散广播.
7)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第8。3。1条,8.3.1 民用建筑物
内配变电所,应符合下列要求:1。配变电所位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58d524956b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