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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硕士(代码:0853)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单位 研究 方向
建筑学院
1、城乡规划与设计;2、城市发展史与遗产保护规划;3、住房与社区发展规划; 4、生态城市规划;5、城乡规划管理
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对于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城市规划领域中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城乡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领域实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城乡规划专门人才。 学制:2.5~3年
课程设置:突出城乡规划实践导向,充分反映城乡规划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整个培养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的实践环节。
知 识 领 域 及 要 求
培养计划: 全日制学习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习和学位论文并重的培养方式。采用导师组集体培养和导师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中会吸收城市规划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1、专业课程学习(1~1.5年),课程重视和加强与城乡规划实践的关联性,培养学生城市规划设计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实务能力。
2、专业实习(0.5年),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城市规划设计机构或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为期半年的专业实习,实习结束后,研究生应提交一套专业实习图纸和实习报告,实习报告5000字以上,并由相关单位出具专业实习证明。由校外、校内导师共同鉴定,评定成绩,给予学分。
3、学位论文工作(1年),学位论文应面向城乡规划实践中的案例研究,或与较为重要的规划设计项目相结合,着重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理论、方法和技术,分析和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论文字数不得少于40000字。
4、来自大学本科非城市规划专业或尚未通过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院校的硕士研究生,还应在第1至第3学期内,补修城市规划专业本科阶段的若干门核心课程。
5、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必须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待刊不算);如果在SCI、EI、SSCI、CSSCI检索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待刊不算),研究生可以是第二作者。
6、推荐参评校级及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必须论文答辩评定为优秀,且研究生在答辩前,在SCI、EI、SSCI、CSSCI检索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待刊不算),并至少是其中1篇论文的第一作者。
组别 A 类学 位 课 程
课程编号 02401002 02401001
01501101 01501102 01001012 01001050 01001004 01001051 01001052 01001045 01001053 01001054
课程名称
自然辩证法概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研究生英语(基础英语) 研究生英语(应用英语) 现代城市规划理论
城镇体系与城乡统筹规划 城市设计
住房与社区发展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 城市交通规划 城市生态环境规划 地理信息分析与运用
规划设计(Ⅰ)(非5年制本专业生源必修)
学时 18 32 48 60 60 40 60 40 20 20 20 20 20
学分 1.0 2.0 2.0 2.0 3.0 2.0 3.0 2.0 1.0 1.0 1.0 1.0 1.0 3.0 2.0 2.0 2.0 2.0 1.0 2.0 2.0 2.0 1.0 1.0 1.0 2.0 1.0 1.0 1.0 3 3
授课 学期 1 1 1 1 1 1 2 1 1 1 2 2 1 2 1 1 1 2 2 1 1 2 1 1 1 2 2 2 3 3 2
考试方式 讲授
学分要求 7.0
B 类 学 位 课 程
笔试、论文、设计
8.0
以下为应用型研究生专修课程(>=2学分) 01001035 规划设计(Ⅱ) 60 01001047 景观规划设计 40 01001055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40 01001044 01001049 01001056 01001039 01001064 01001046 01001057 01001058 01001059 01001036 01001048 01001028
01001038 01001060 实践环节要求
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 生态城市规划与理论 城市更新和保护 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 绿色建筑
城市景观与建设 城市与区域经济学 城市生态学 城市社会学
居住建筑设计与理论 数字城市与虚拟现实 建筑美学
研究方法与学术写作 设计与实践 规划管理实践
40 40 20 40 40 40 20 20 20 40 20 20 20 60 60
笔试、论文、设计
C 类 选 修 课 程
笔试、论文、设计
6.0
以下为应用型研究生专修课程(>=2学分
笔试、论文、设计
1.0 1.0
学术报告:参加学术活动6次以上,其中本人作学术报告1次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按学校研究生部要求执行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第1~3学期内,必须参加为期半年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提交一套专业实习图纸和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考核合格,记6学分;不合格者不计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申请开题,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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