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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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

策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增值税营业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冀财税[2007]8

【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7.01.19 【实施日期】2007.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7]8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 [2006] 15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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