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2

2023-01-02 06:24:16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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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产业关系:产业关系这一说法最早出现,主要是指前资本主义制度下,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本特征的劳动关系。因为它出现的最早,所以劳动关系领域的重要著作以及组织,机构大都使用或沿用这一称呼。这一关系不仅包括劳资双方,还包括政府一方,是所谓三方关系。

劳资关系:这是最传统的称谓,体现的是雇佣工人和雇主的关系。这种说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使用最为广泛,但是这种说法具有一定程度的阶级对抗的意义。所以在国内一般指私有制企业中的劳动关系,而且也是近几年来才开始用这种说法

雇用关系: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社会早期就出现的叫法,在劳动关系领域出现,主要是一些学者不赞同或不主张工会组织,为摒弃劳动关系学中工会的阴影而使用的。雇用关系只强调雇用者与被雇用者的关系,是在个别劳动关系层面的。 员工关系: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工会势力衰退后,指工会组织率低的技术劳动者(白领工人)以及服务业劳动者与其雇主之间的关系,所强调的是以企业为中心,从企业内部的管理经营出发,重视和谐与合作。 劳动关系:这一说法是作为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表述,是一个最为宽泛和适应性最强的概念。受邓洛普的影响,其重点是工会组织,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劳工政策。因邓洛普理论20世纪60-70纪年代美国的社会政策的巨大作用,劳动关系一词开始被广泛使用 二、劳动关系的层次

1、首先是劳动者个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即个别的劳动关系,这是狭义的或是直接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是劳动关系具有人身性和从属性。用人单位购买的是劳动力,但是劳动力负载于劳动者身上,因此劳动力与劳动者是不可分割的,因此个别层次的劳动关系具有人身性。另外,个别劳动关系是不平等的,因为雇主占有生产资料,单个劳动者通常无力与雇主相抗衡。劳动者处于一种从属地位,这是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2、其次是劳动者集体与雇主或雇主团体之间的关系,即所谓集体的或团体的劳动关系。为了获得与雇主同等的地位,维护自身的权利,劳动者自愿组成工会组织,由工会代表他们的利益,来与雇主进行集体协商。所以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集体与雇主或其团体的关系。在集体谈判中,工会是一个重要的主体。集体劳动关系重要的特点是双方地位是平等的。

3、再次,劳动者组织、雇主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即所谓的社会劳动关系。这是更高层面的劳动关系。这种关系虽然也是一种集体劳动关系,但是实际上已经超出了单纯的劳动关系的范围。由于政府的介入,不仅在层面上扩大到整个社会,而且在性质上也具有了社会政治关系的意味。 三、劳动关系的特点

1这种劳动关系是一种雇佣的关系,即劳动者受雇于劳动力使用者。讨论:劳教人员与劳教所之间的关系、合伙经营或家庭劳动的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的范围。

2这种劳动关系是双方为履行劳动权利与义务而形成的平等的关系。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形成,必须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双方自愿形成合意。只有双方都按约定去履行义务,劳动关系才实际形成。讨论:军警或国家官吏与其组织的关系,是否是劳动关系。

3这种劳动关系是为职业的和有偿的劳动而发生的关系。所谓职业的和有偿的关系,是指劳动者参与劳动关系是一种职业行为,是将其作为谋生的手段。 劳动关系学的研究方法

一元论:劳资双方是合作伙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劳资关系本质上使和谐的。劳资冲突只是暂时的行为,可以通过内部管理来解决。

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是资本和劳动之间在根本利益上的阶级冲突这种冲突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矛盾,因而是无法通过规则来解决的。新马克思主义继承发展了马克思的观点。

多元论:冲突时劳资关系所固有的,但可以通过适当的规则网络去控制和解决。这种观点认为,组织内部各种不同的利益、不同的目标群体,而不同的群体为了自己的目的而相互竞争。 几个重要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国富论》将劳动关系作为一个社会经济问题来研究,这种研究是为了解决资本主义工业生产方式种所产生的劳动问题以及劳工运动。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其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本质矛盾,论述了资本和劳动的关系。韦伯夫妇《产业民主论》。将劳工运动作为社会学的分析对象,最先提出产业民主思想,认为工会是能将民主带进产业内的主要机制。邓洛普《产业关系系统》。在劳动关系理论的发展史上具有革命的意义,劳动关系的研究开始形成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主义经济体制和贸易规则对全球的征服和统一。经济全球化是资本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格局的影响:全球“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削弱了各国工会的力量全球范围内的“尽低竞争经济全球化对劳动关系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2.论述中国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劳动关系的变化.


劳动者是:在现代产业社会中,以劳动工资为基本生活来源的体力和脑力劳动者。###受雇于他人,在他人指令或指挥下从事各类生产劳动。¥获得工资或相当于工资的报酬¥具有独立身份的自然人。农民、个体劳动者、企业主、经营管理者是不是劳动关系学意义上的劳动者?经营管理者是否是劳动者?经营管理者是直接行使经营管理权,决定雇佣条件,直接管理、支配劳动者的人员,所以在雇佣关系中,他代表的是资产所有者行使雇佣权利的一方,所以他不是劳动关系理论中的劳动者。中国劳动者的现状####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相关的几个概念

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

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1.主体不同;2.关系不同;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4.适用的法律不同;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主签的是服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保姆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我国《民法通则》调整的范围,不适用《劳动法》即使不住在雇主家,虽有劳动供给、报酬支付的关系,但他们和雇主也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工会定义:著名的工联主义者韦伯夫妇为工会下的定义为:工会者,乃工人一种继续存在之团体,为维持或改善其劳动生活状况而设者也。工会的定义中都有两个基本要素:其一,其组织成员,主要是工资劳动者。其二,其目的、或宗旨是改善劳动条件。

工会基本性质:独立性¥¥¥工会组织类型:1职业工会。按职业原则实行联合和组织的工会组织类型。这种工会出现于产业革命的初期和工会运动的早期。2产业工会。按产业原则,即以产业系统实行联合和组织的工会组织类型。一原则,如铁路、海运、教育、邮政等组织起该产业的地方委员会和全国委员会。3企业工会:以企业为单位将企业内所有的会员都组织在一个工会内。4总工会或联合工会。即按照地域原则,不区分职业或产业进行联合或组织的工会。总工会的组织体系,相对而言,具有从上往下的权力系统。联合工会的组织体系特点是从下而上,较为民主。中国工会组织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的组织制度,按工会章程规定,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总工会委员会。中国工会组织制度的特点:中华全国总工会有一个从上到下的较完整的组织体系,但此外一个很重要的一点是工会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工会的组织还具有一个特点:中国只有一个工会。私营企业的老板或企业主以及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的高级管理者能否加入工会?私营企业主的社会身份是资产所有者,是剩余价值的占有者,其收入来源主要是利润,是劳动关系中与劳动者相对应的另一方。企业主加入工会往往成为“老板工会”。私营企业的高级管理是向雇主负责的管理方,也是与劳动者对应的一方。我国《工会法》第9条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委员会成员的人选”工会会员的法律资格:《工会法》第3条规定,工会会员的条件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雇主:

雇主的定义:雇主是在具体劳动关系中与劳动者相对应的另一方。指现代劳动关系中代表资方负责管理和处理劳工事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具体有以下特点:雇主是雇员或工人、劳动者的对称,其基本特点是雇佣他人为其劳动;雇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凡是在劳动关系中代表资方或管理方处理有关劳资事务的人,均可以称为雇主。雇主生产方式

中国的雇主组织雇主组织是由雇主为促进本身利益的实现所组成的各类团体以及这些团体所组成的联合会。有全国性的组织和地方性的组织。

雇主组织在中国的主要类型:1.以中国企业家协会为代表的国有企业的雇主组织。成员主要由国家经济部门的领导和国有特大型企业的领导组成的。简称“企协”2非公有制企业的雇主组织。比如说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国外投资业协会、中国民营企业家协会和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等。这些组织,在各级地方都有其下属的组织和机构。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近年来实力的增强,这些组织目前在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中也日趋活跃起来,但是这些组织的活动更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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