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程重修管理暂行办法

2022-08-22 14:01:1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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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课程重修理暂行办

(修订)

为了加强学生课程重修教学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修范围

(一)军训课,单独开设的实验、设计实习等实践性课程,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补考,必须重修。

(二)因转专业、转学、休学等原因,学生错过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正常开课时间的必修课程,必须参加重修。

二、重修形式

重修可分为开班重修、插班重修和个别辅导,原则上应在原开课时间的下一学年内进行。 (一)开班重修

重修学生人数超过30人时,经批准,可由开课教学单位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并考核。

(二)插班重修

重修学生人数不足30人的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学生随下一年级听课并参加期末统一考试 (三)个别辅导

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导致一学年内都无法重修的课程,可安排个别辅导。

三、重修次数

在标准学制年限内,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重修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四、重修的组织实施

(一)为不影响正常课程学习一般每个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不能超过三门。

(二)每学期第12周学生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重修申请手续。 (三)每学期第3周学院教务办安排学生插班重修。

(四)每学期第34周开课教学单位落实开班重修,可利用双休日上课,授课时数不少于课程计划学时数的三分之二单独组织考试命题难度与平时考试相当。

(五)每学期第45周学院教务办安排须个别辅导的重修。

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附件:广州大学课程重修申请表






附件

广州大学课程重修申请



学院 姓名

在读年级 联系电话 重修 课程 清单

专业 学号 班别 重修原因

学分

1 2 3

学年 学期本人申请重修上述课程

签名:



第几次重修

申请人 确认


学院教务办

审核意见 审核员签名: ;

教务处 意见



备注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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