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2021年度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2023-03-21 04:40:1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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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2021年度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省供销集团公司:

2021年起,总社财会部决定对网络报表进行改革,修订了财务月报格式及填报要求。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度报工作的通知》(供销厅财字〔20213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度报告(以下简称财务月报)工作,现结合我省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1年起,只有各级供销合作社的社有企业(含基层供销合作社)纳入系统企业财务信报告范围。社有企业是指供销合作社拥有控制权的、处于持续经营状态的出资企业,具体包括四类:一是供销合作社直接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和拥有控制权的参股企业;二是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三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四是上述三类单位拥有控制权的出资企业及其子公司。拥有控制权,是指供销合作社及其全资、控股企业作为所出资企业的第一大股东,并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规定,能够实际支配所出资企业行为的情形。

二、报告组成

2021年财务月报包括封面表、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表和波动分析表(详见附件)

三、填报要求

(一)准确完整填写《单位信息表》《单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是进行财务数据提取和分析的重要依据,各级供销社应当准确界定社有企业,认真梳理和确认纳入系统财务信息告范围的本级社有企业(含基层供销合作社)及其相关信息,确保本级社所属社有企业财务数据均得以汇总(合并)上报,同时要指导本级社有企业和成员社登录总社财务报表直报系统,真实、准确、完整填列新《单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各单位的封面信息由《单位信息表》提取生成。

(二)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做好财务月报的审核工作,对于波动率超过15%的异常波动财务月报项目,要及时从中查出问题,并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分析说明。凡“有子公司企业”、有子公司的“基层社”和“联合社本级投资运营平台”,要做好本单位合并财务报表相关准备工作根据总社安排,2021年省级供销社所属企业要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市级社所属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因此近期省供销集团公司要做好合并报表工作,各市县供销社及本级投资运营平台及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提前提取、汇总(合并)上年同期数。2021年启用新版财务报表直报系统后,需重新逐级提取、填报、汇总及合并上年同期数据。首先,由各级供销社除投资运营平台外的一级、二级企业和基层社提取上年数据,并对新增和变更指标予以调整填报;然后,各级供


销社投资运营平台进入账户对下级企业上年同期数据点击“汇总”按钮,并根据下级企业上年同期数据进行合并,形成“上年同期合并数据”,以此来修改“填报列上年同期数据”,完成修改后,点击“提取”按钮进行数据提取,需注意的是合并报表单位进行数据提取后,分行业各列次的“上年同期数据”仍保持原来的汇总数据不变,分层级各列次的“上年同期数据”调整为修改后的“上年同期合并数据”最后,由各级供销社根据各自的汇编企业范围对“联合社全系统汇总户”“联合社本级企业合并户”(操作方法与投资运营平台相同)和“联合社的成员社汇总户”三个账户进行汇总与合并填报。为确保及时准确上报月度数据,各单位需早做部署,留出做好上年同期数据的时间。

(四)明确报送时效。根据总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font face="仿宋_GB2312"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供销厅财字〔202037号)要求并做相应调整,吉林省各市(州)供销社、梅河口市社及省供销集团公司当月财务月报报送日为次月10日(季度报表为次月8日),请各级供销合作社统筹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报送。对于延期报送的单位,省社财会处将纳入“各市、州供销社综合业绩考核指标”,做相应扣分处理。

(五)加强财务分析工作。社有企业财务信息是为各级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决策参考的核心数据体系,只有加强财务分析才能充分挖掘数据背后隐含的信息,切实提升数据使用价值,使决策更加科学有效。省各市(州)供销社、梅河口市社及省供销集团公司,需在每季度次月12日前,结合本系统行业、地区实际情况,对本系统社有企业经营特点、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形成季度财务分析报告电子版)报送至省社财会处,邮箱1343434101@qq.com

(六)加强对新增变更和退出单位的审核。从2021年起,将按照《供销合作社财务信息编报企业管理办法》对新增变更和退出单位分级进行审核。社有企业纳入直报系统、变更所属层级、股权结构等信息或退出直报系统,需通过本企业直接控股股东向上级单位(供销合作社)提出申请,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审核权限审定后形成《纳入单位汇总表》《变更单位汇总表》和《退出单位汇总表》。各市(州)供销社、梅河口市社及省供销集团公司于每月20号前将汇总后的相关材料报送至省社财会处,由省社统一报至总社做增、删、调整等处理。

(七)加快推进社有企业分户直报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需开设“联合社全系统汇总户”“联合社本级企业合并户”和“联合社的成员社汇总户”三个账户,分别进行不同范围社有企业的数据汇总、合并;各级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需要直报财务数据的企业层级至少为两级,其中,一级企业是指各级联合社设立的投资运营平台(或供销集团)及与投资运营平台并列管理的其他企业, 二级企业是指投资运营平台及其他企业的下一级企业和未设投资运营平台的供销合作社原一级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只需直报本单位(合并)财务数据。

(八)完善工作机制。2021年财务报表工作变动较大,各报送单位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牵头部门和人员分工,同时财务报表人员应抓紧学习各项制度要求及视频资料,尽快提高业务能力,按要求及时完成、严格审核、真实准确报送财务月报,提高财务信息报告工作质量和效率。

附件:1.封面

2.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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